萬飛,江西九江“黑老大”。從2003年至2006年,以其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在廬山區蓮花鎮壹帶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致1人死亡、1人重傷、10多人傷殘,罪行累累。
2006年12月,萬飛及團夥成員相繼落網。2008年6月20日,萬飛團夥14名成員在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公開宣判,萬飛壹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萬飛,家住九江市廬山區蓮花鎮,他16歲初中畢業就到上海打工。1995年10月,因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押送到新疆某監獄服刑。二次減刑後於2001年刑滿釋放。
他服刑結束後沒有正當職業,便找了些朋友湊錢開始做水果批發生意,很快在廬山區蓮花鎮聚攏了壹幫“兄弟,逐步形成了以萬飛、熊六強、彭毓維等為組織者和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
熊六強,2000年因搶劫罪被判入獄4年,出獄後壹直跟隨萬飛闖蕩;湯恒林,2000年因故意傷害罪被判入獄三年。
該團夥骨幹,除了熊六強外,清壹色廬山區蓮花鎮本地人,且大多是初中畢業後就遊蕩街頭、有過被勞教或犯罪的經歷。
相同的地緣,相近的經歷,使萬飛黑幫成員之間的聯系相當緊密。特別是在找到***同以“黑”謀生的飯碗後,該集團的骨幹核心層悄然形成。
2003年以來,萬飛夥同蓮花鎮萬為火、彭毓強、鄧廣龍等人,多次開設“搖寶”賭場聚賭抽頭,其中萬飛在賭場中占35%的股份,其手下彭毓維、熊六強帶領他們的手下,在賭場看場子、望風,每日領取50元或100元工資。
為了籠絡手下,萬飛從2005年開始給看場子的團夥成員加了工資,每人每月三四千元。1993年萬飛購得壹支折疊式短管獵槍,出獄後他用這把槍看場子。隨後,萬飛先後又先後購買7支槍交私藏。
2004年5月的壹天中午,彭毓維、萬丹、徐才繽、胡峰、蔡誌等人以馮某賭博玩假為名,強行把馮某帶至廬山區昌河汽車制造廠附近荒地,勒索敲詐馮某三萬元人民幣,才將其放走。
2005年、2006年兩年間,萬飛為使團夥獲得利益,授意其骨幹成員湯恒林帶領湯恒興、屈泉雲、彭健、湯恒幹等人在廬山區蓮花鎮壹帶,采取暴力、威脅手段壟斷廢鐵屑的回收。
2005年7月19日下午14時30分許,萬飛手下馬仔屈泉雲、彭健、湯恒興等人竄至廬山區長虹機械廠,要收購該廠的鐵屑,並將該廠廠長張銀榮及其兒子張勇打傷。
2005年5月某天上午,彭健、湯恒興在廬山區高速公路立交橋下,攔下長期在九江柴油機廠精工車間收購廢鐵屑的李承華小貨車,將其從駕駛室拖下來,威脅其退出在該車間的廢鐵屑回收生意。
2006年12月5日晚9時許,萬飛手下熊六強、鄧廣龍等,誤將當地老板孫厚雨砍殺。萬飛得知後,他和手下都逃到了湖北鄂州。
2006年12月10日,萬飛在鄂州被警方擒獲。隨後,其他幾名骨幹成員也相繼落網。
2008年6月20日,“九江涉黑第壹案”萬飛團夥14名成員在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公開宣判。其中,團夥首犯萬飛壹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