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六周日壹***有105天。
2、法定假日為元旦1月1日1天,春節2月1日_3日計3天,清明節4月5日1天,勞動節5月1日1天,端午節6月5日1天,中秋節9月10日1天,國慶節10月1日_3日計3天***計11天。
3、我們國家為方便人民,每逢節假日進行調休,把與節假日相鄰近的周六周日與正常工作日進行調換,這樣使節假日時間更長,方便人民群眾團聚等等,也是我們國家人性化管理的體現。
公休年假規定:
1、參加工作滿壹年不滿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5天;
2、參加工作滿五年不滿十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10天;
3、參加工作滿十五年不滿二十五年的員工,每年休假15天;
4、參加工作滿二十五年以上員工,每年休假20天。
綜上所述,在勞動關系當中公休日當然也是有工資的,公休屬於帶薪休假,還有平時的法定節假日以及周末,如果公休日用人單位沒有安排職工休息的話,就應該按照規定,按照員工本人工資的兩倍計算加班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壹日。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壹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