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產新政策2023具體如下:
1、擁有3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銷售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購房之日前半年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允許購買1套新建商品住房。對擁有1套住房且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兩年內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
3、屬於規定限額以上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大專以上學歷畢業生、中級以上職稱專業技術人員、中級以上技能人員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並能提供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勞動合同和本市社會保險證明的,允許購買壹套新建商品住房;
4、經市人才主管部門同意引進或納入政府管理服務備案的非本地註冊院士、領軍人才等高層次人才供不應求。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證明,允許購買新建商品住房1套。在本市連續工作滿壹年,允許購買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
5、對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銷售新建商品住房。
6、對在中山市無房的華僑、港澳臺同胞,允許購買壹套新建商品住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二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
第三十三條
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應當定期確定並公布。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三十四條
國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
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評估程序,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為基礎,參照當地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