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輕微責任認定是在事故發生的位置是在沒有信號燈的十字路口,這時采取右側先行的原則。要讓右側車輛先行。假如A車沒有讓右側的B車先行,而導致發生了交通事故,那麽A車將承擔全部責任。支路車輛要讓幹路車輛先行,如果發生交通事故支路車輛承擔全部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經過勘驗、檢查現場的交通事故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10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鑒定結果確定之日起5日內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第九十四條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當事人壹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對交通事故致死的,調解從辦理喪葬事宜結束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致傷的,調解從治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開始;對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二、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哪些內容
1、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2、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3、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4、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