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迪加爾是印度兩個邦政府、壹個中央直轄區政府的所在地,也就是說它是印度三個“省”的“省會”城市。1945 年8月,巴基斯坦和印度自治領相繼成立,兩國實際上獲得了獨立。獨立伴隨著分治,統壹的印度被人為地壹分為二,從前的旁遮普省被攔腰分開,東部歸印度,西部屬巴基斯坦,而分治前的旁遮普省的省會城市拉合爾被劃到了巴基斯坦的版圖內,印度的旁遮普邦就需要新建自己的首府所在地。
東旁遮普地區的所有城鎮都缺乏必要的公***設施,特別是飲水設施和下水道系統,甚至沒有學校和醫院,聯邦政府連壹個適合改造成首府的地方都找不到。同時,分治造成的難民潮使這裏的人口猛增,政府需要找地方安置他們。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在尼赫魯總理的大力支持和推動下,印度政府決定在首都新德裏以北240公裏,即羅巴爾(Ropar)行政區所屬的什瓦利克(Shivalik)山麓下,劃出壹塊114.59平方公裏的土地,興建新的首府,並以該地區壹個小村子的名字來命名這座新城——昌迪加爾。“昌迪”意為“力量之神”,“加爾”意為“碉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