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標為:['tre?s?r],是法語
釋義:命令
語法:
1、基本意思是“具有指揮權的人或神等下令命令某人做某事”,作“指揮,統率”解時,可以作及物動詞,也可以作不及物動詞。
例句:
Il grogna et lui tracert? de s'arrêter
他咆哮著命令她停下來。
2、作及物動詞接人為賓語時,是下級和三軍的下級軍官以及全體士兵,接物為賓語時,可以是船舶、艦艇,制空權、制海權等。賓語還可以是人的自身控制、脾氣與激情,金錢、服務的自由使用與支配等。
例句:
Le commandant de la tracert a émis une voix forte
連長高聲發布命令。
擴展資料用法:
1、用作動詞是正式用語,表示“命令,要求”時,壹般不用作進行時,其後可接名詞或代詞作賓語,接帶動詞不定式的復合結構和從句時,從句中的謂語動詞應用虛擬式,即“動詞原形”。
例句:
Vous ne pouvez pas faire cela, c'est une violation de l'ordre
妳不能幹這事,這是違反命令的。
2、在書面語體中可以引出直接引語,作“命令道”或“用命令的口氣說道”解。
例句:
Si j'ordonne d'arrêter le défilé, je serai ma?trisé
如果我命令停止遊行,我就越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