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壹級達標高中學校統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按省壹級達標高中招生計劃數的1:1劃定。統招生錄取時物理、化學、思想品德3科成績只能有1科B等級(即AAA或AAB),歷史、地理、生物3科成績均達到C級以上(含C級),並以語、數、英總分(投檔分)按學生誌願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個別學校由於生源不足,完成當年招生計劃確有困難的,2016年全市將統壹組織未投檔考生第二次補報誌願,擇優錄取。已被省壹級達標高中投檔的考生(含特長生、統招生、定向生、擇校生),不得參予補報名,其它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接收建檔並在校就讀。
2、2016年起莆田市試行統招生高分保護政策。以全市2015屆初中參加中考考生總數的5%劃定當年統招生高分保護分數線。高分保護分數線上的考生,如果統招第壹誌願未被投檔,可優先按順序投檔第二、三誌願學校。不希望接受高分保護的考生,應放棄省壹級達標校統招生第二、三誌願的填報。
省壹級達標高中學校預錄取名單將通過莆田教育網,學籍所在學校以及電話查詢等多條途徑供考生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