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情況下,先以電子數據報關單形式向海關申報,後提交紙質報關單。具體為:報關員先手工填寫壹張報關單交預錄入企業,由預錄入企業生成報關單電子數據,傳輸至與之相連的海關計算機上,由海關發出“現場交單”通知,由預錄入企業打印出多聯報關單,報關員在報關單上簽名蓋章並隨附單證(基本單證、特殊單證),向海關提交書面單證,海關審核後,接受申報、轉入查驗、征稅、放行環節。
在實行無紙報關條件下,可以單獨以電子數據報關,在未使用海關信息化報關時,可以單獨以紙質報關單報關。單獨以電子數據報關和單獨以紙質報關單報關的,應當經海關批準。
電子數據報關單與紙質報關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壹般情況下,海關接受申報的時間以海關接受電子數據申報的時間為準。
經海關審核,需要修改電子數據或補充單證的,以修改或補充後,海關確認無誤接受申報的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