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業固廢處理服務企業資質。
2、壹般固廢處理資質。
3、固廢處理服務企業資質證書。
工業固體廢物處理需辦理資質需要遵循:《環境汙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分級分類標準 》。
申請危險廢物收集、儲存、處置綜合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環境工程及相關中高級職稱技術人員3人以上,3年以上固體廢物汙染治理經驗。
2、有符合交通主管部門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3、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包裝工具、運輸和臨時儲存設施、設備和儲存設施、設備。
4、有符合國家或者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和安全要求的處置設施、設備和配套汙染防治設施。
5、適用於運行中的危險廢物類型的所有處置技術和工藝。
6、危險廢物管理安全規章制度、汙染防治措施和應急救援措施。
7、危險廢物經填埋處置的,依法取得填埋場土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
《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
第三十九條,
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取得排汙許可證。排汙許可的具體辦法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
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供工業固體廢物的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等有關資料,以及減少工業固體廢物產生、促進綜合利用的具體措施,並執行排汙許可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