⑥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公司註冊流程及費用的第壹步已打印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4、憑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到專業刻章店刻印公章、財務章,正規的章是到公安分局備案過有刻章卡的;(1-2個工作日)。
5、憑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公章到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1個工作日)
6、憑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公章到各(您所在)區的國稅或地稅分局辦理稅務登記證;(1個工作日)
7、去銀行開立公司驗資戶:所有股東帶上自己入股的那壹部分錢到銀行,帶上公司章程、工商局發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證、用於驗資的錢、空白詢征函表格,到銀行去開立公司帳戶,妳要告訴銀行是開驗資戶。開立好公司帳戶後,各個股東按自己出資額向公司帳戶中存入相應的錢。銀行會發給每個股東繳款單、並在詢征函上蓋銀行的章(2014年3月1號後註冊公司新政策已實施可省略此步驟)。
公司註冊資金最新規定新修改的公司法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即新公司施行後,公司股東可以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的章程。法律快車編輯為您詳細介紹關於公司法對註冊公司資本的新規定。
壹、註冊資本實繳制與註冊資本認繳制
1、二者的相同之處:
實繳制與認繳制,是企業登記時對註冊資本的兩種模式。
2、二者的不同之處:
實繳制是指企業營業執照上的註冊資本是多少,該公司的銀行驗資賬戶上就必須有相應數額的資金。實繳制需要占用企業的資金,壹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資創業,降低了企業資本的營運效率。
而認繳制則是工商部門只登記公司認繳的註冊資本總額,無須登記實收資本,不再收取驗資證明文件。認繳登記制不需要占用企業資金,可以有效提高資本運營效率,降低企業成本。
3、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為認繳登記制的優點:
壹是減少投資項目審批,最大限度地縮小審批、核準、備案範圍,切實落實企業和個人投資自主權。對確需審批、核準、備案的項目,要簡化程序、限時辦結。同時,為避免重復投資和無序競爭,強調要加強土地使用、能源消耗、汙染排放等管理,發揮法律法規、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的約束和引導作用。
二是減少生產經營活動審批事項,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和產品物品的許可,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等非許可審批。
三是減少資質資格許可,對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壹律予以取消;按規定需要對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進行水平評價的,改由有關行業協會、學會具體認定。
四是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降低收費標準,建立健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
二、2014新公司法對註冊資本的規定:
根據2014年最新公司法,除了另有規定的情況之外,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應當在公司成立之後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壹人有限公司的股東應當壹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公司股東可以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的章程。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議,將《公司法》第二十六條修改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舊公司法規定:
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的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新公司法修改為:
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推薦閱讀:認繳制度實行後的註冊公司費用認繳制度實行以後,註冊壹家公司要2500元至5000元之間,具體費用明細如下:
1、核名:免費
2、開驗資戶:0元
3、銀行詢證費:0-500元(以銀行為準,認繳制不需要)4、驗資報告:0-500元(認繳制不需要)
5、工商執照:免費
6、刻章:600-900元
7、代碼證:148元(以當地收費標準為準)
8、稅務證:免費
9、開基本戶:800-1500元(每個銀行收費不壹樣)10、註冊地址(商務掛靠地址):1000-1500元/年。不等(自己有地址的可省略)2014年3月1日,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由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記載於公司章程,並承擔繳納出資不全的法律責任,註冊公司不占用資金,不需驗資費用。
公司註冊最低限額:
有限責任公司
1、最低註冊資本3萬。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即由2個以上50個以下股東***同出資設立;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3)股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2、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
(1)股東為壹個自然人或壹個法人;
(2)壹個自然人只能註冊壹個壹人有限公司;
(3)壹人有限公司註冊資金須壹次繳足。
股份有限公司
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
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責任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設立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發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繳足出資的,應當補繳;其他發起人承擔連帶責任。
(1)設立股份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過半數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應當采取募集設立方式;
(2)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發起人,必須按照法律規定認購其應認購的股份,並承擔公司籌辦事務;
(3)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經過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準;
(4)股份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5)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股份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需高於上述所定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
個體工商戶
對註冊資金實行申報制,沒有最低限額基本要求。
(1)有經營能力的城鎮待業人員、農村村民以及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人員,可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
(2)申請人必須具備與經營項目相應的資金、經營場地、經營能力及業務技術。
個人獨資企業
對註冊資金實行申報制,沒有最低限額基本要求。
(1)投資人為壹個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業名稱;
(3)有投資人申報的出資;
(4)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
(5)有必要的從業人員。
公司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