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根據相關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按照本人上壹年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
其中,社保繳費基數上限按照本市上壹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即14016元確定;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職工,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壹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即1869元確定;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的職工,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按照本市上壹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即2803元確定。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北京市個人委托存檔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時,個人可選擇三個檔次作為繳費基數,分別為北京市上壹年職工月平均工資、本市上壹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和本市上壹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即4672元、2803元和1869元。
另外,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為上壹年月平均工資的70%即3270元。靈活就業人員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20%,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為1.2%,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為7%。
據悉,2011年度北京市職工年平均工資為56061元,月平均工資為46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