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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徐匯區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細則

#中考# 導語 考 網從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政府網了解到,2022年上海徐匯區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細則已發布,詳細內容如下: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上海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滬教委規〔2019〕4號)的要求,結合徐匯區實際情況,制定2022年徐匯區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以下簡稱“體育考試”)工作實施細則。

  壹、工作機構

  1.領導小組

 成立徐匯區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規劃、協調和落實體育考試各項工作,確保有關工作客觀、公正、規範、安全和有序進行。

 組? 長:王? 彤

 副組長:周? 剛、梁? 斌、桑? 嫣

 組? 員:錢文華、何耀華、胡? 毅、王? 晨、李東和、談? 軍

 總監考:周? 剛、梁? 斌、桑? 嫣

 特聘專家:張? 蕾(衛生)

  2.工作小組

 根據徐匯區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成立由徐匯區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教育學院、青少年活動中心等相關人員組成的工作小組,負責體育考試具體工作。

 組? 長:何耀華

 副組長:李東和、趙? 炯

 組? 員:吳葉麗、王軼康、徐? 程、潘斌輝、陳善軍、柳? 穎

  3.監督小組

 成立由徐匯區教育局監察室相關人員組成的監督小組,負責監督考試過程,檢查體育考試的現場管理情況,並做好監督記錄。

 組? 長:徐蓓莉

 組? 員:張? 纓、張? 南、賈? 春

  4.仲裁小組

 成立徐匯區體育考試工作仲裁小組,處理體育考試過程中發生的爭議事項。

 各學校成立相應的體育考試工作工作小組,由校長、分管校長、教導主任、體育教研組長和初三體育教師等組成,負責體育考試項目的訓練、學生的體育日常考核成績的評定和區統壹考試的組織工作。

  二、考試安排

  1.日常考核

 (1)日常考核由《體育與健身》學科考試成績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綜合評定結果兩部分組成。其中《體育與健身》考試成績滿分為6分(九、八、七年級各為2分),《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綜合評定結果滿分為9分(九、八、七年級各為3分)。學生日常考核由學校完成,具體要求按“滬教委規〔2019〕4號”文件規定執行。

 (2)各校於3月28日前完成學生日常考核成績的上報。上報按區統壹格式(見附件2),以班級為單位匯總,壹式四份,由該班班主任和任課體育教師簽字確認,校長審核簽字並加蓋公章後上報區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同時上報電子稿)。經教育局組織審核後,教育局留存壹份,退還壹份給學校保存,另兩份分別報市教委體衛藝科處和市教育考試院招考機構。

  2.統壹考試

 (1)統壹考試項目分四類

 第壹類項目:長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200米遊泳、4分鐘跳繩。

 第二類項目:50米跑、立定跳遠、實心球、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25米遊泳。

 第三類項目:乒乓球、羽毛球、網球、武術、體操。

 第四類項目:籃球、排球、足球。

 每位考生必須參加全部四類項目的考試。可在上述各類項目中各選擇壹個自己擅長的作為考試項目,項目壹經選定後,不得更改。如選擇體操項目,須選擇墊上運動、單杠、雙杠、支撐跳躍(橫箱分腿騰越)中的兩項。

 (2)統壹考試項目及標準按“滬教委規〔2019〕4號”文件執行。

 (3)設立標準化、智能化統壹考試考場(另設考場項目除外),統壹測試儀器標準,全程攝像,設置實時監控系統,錄像資料保留壹年以上。

 (4)各校於3月23日前將學生參加統壹考試各選測項目的匯總表(蓋章的書面稿及電子稿)報送徐匯區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選測項目申報表和匯總表詳見附件3、4。

 (5)統壹考試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4月4、6、7日進行遊泳項目的考試,4月13、14、15日進行三小球項目的考試,4月9、10、16、17日進行除遊泳和三小球以外項目的考試,4月24日進行緩考考生的考試。每位考生的全部項目必須在當天內連續完成(遊泳、乒乓、羽毛球、網球項目另定)。考試地點和各校學生考試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6)具有本市戶籍在外省市就讀的學生(返滬生)和往屆初中畢業生安排在4月16日參加考試,相關事宜請見徐匯區政府網站_徐匯區教育局_招生考試(網址:/egov/),或咨詢徐匯區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

  三、成績評定和報送

 1.體育考試成績滿分為30分,其中統壹考試占15分,日常考核占15分。

 2.考生日常體育考核成績由學校予以評定後,以班級為單位匯總成績信息,於3月20日前在校內張榜公示,公示3天。學生對學校給予的日常考核成績有異議的,應在成績公示之日起3天內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由學校予以復核。

 3.統壹考試中,考生參加每壹個項目的考試成績應當場宣告,並由測試人員和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後,由區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以學校為單位統計成績信息,並由測試負責人和體育考試領導小組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壹式三份,壹份留區教育局,壹份由區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按規定格式將成績信息報送市教育考試院招考機構,壹份送市教委體衛藝科處。

 4.具有本市戶籍在外省市就讀的學生(返滬生)及往屆初中畢業生,應提供其在外省市就讀學校或在本市原就讀學校參加體育教學、健身鍛煉活動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等評價情況的證明材料,由區教育局按實際情況計算日常考核成績。同時,上述畢業生須參加2022年的體育統壹考試,計算其統壹考試成績,兩項成績之和即為考生體育考試成績。

 具有本市戶籍在外省市就讀的學生(返滬生),因特殊情況無法返滬參加統壹考試的,由學生及其監護人提交書面情況報告,其統壹考試分值以滿分的50%(即7.5分)計。

 5.跨區報考學校的應屆初三學生,其日常考核成績和統壹考試成績由學籍所在學校和區予以評定。

  四、有關規定

 1.因殘疾、傷病免修體育課且不能參加體育統壹考試的考生,均應辦理免考手續。由考生及其監護人向考生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填寫《上海市初中畢業生殘疾或傷病免予體育考試申請表》(見附件5),並提供具有資質的傷殘等級鑒定機構或本市二級醫療機構證明,註明免試原因和免試項目,經學校初審,於3月23日前報區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由區體育考試領導小組組織醫學專家組進行統壹審核。通過審核的考生名單由學校進行公示,並報區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備案。申請表及審批材料存入學生檔案。上述材料在統壹考試前匯總,並在統壹考試現場指定地點擺放以備市督導組查驗。

 上述考生如身體健康狀況好轉,準備參加體育統壹考試,須由考生及其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附本市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病歷,經學校和區教育局確認後方可參加。

 2.因考前或臨場發生傷病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體育統壹考試的學生,由學生本人及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或考點負責人簽字同意,可予以緩考(補考)。緩考於4月24日進行,補考僅限壹次。如因傷病仍不能參加補考的學生,須辦理免考手續。

 3.因殘疾並全部喪失運動能力,獲準免修及免考的學生,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其體育考試成績按30分計。因殘疾喪失部分運動能力的學生,不能參加單項統壹考試的項目,該單項成績按滿分計算。

 4.因傷病在七、八、九年級《體育與健身》課程全程免修免考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免測的考生,其體育考試總成績按學籍所在學校日常體育考核平均分及統壹考試滿分的60%(即9分)之和計算。因傷病在初中階段部分學期《體育與健身》課程免修的考生,其免修學期課程考試成績按學籍所在學校平均分計算,其它學期按其實際分數計算,因傷病在初中階段部分學年《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免測的考生,其免測學年體質健康綜合評定成績按學籍所在學校平均分計算,其它學年按其實際分數計算,因傷病不能參加統壹考試,獲準免考後其統壹考試成績按統壹考試滿分的60%(即9分)計算。因考前或臨場發生傷病不能參加統壹考試,緩考後仍不能參加考試並獲準免考的考生,其體育考試成績按其日常體育考核實際分數及統壹考試滿分的60%(即9分)之和計算。因傷病獲準單項免考的考生,其該項目成績按該項目統壹考試滿分的60%計算。

 5.在市級及以上體育比賽中獲得個人項目前六名或集體項目前三名的考生可申請統壹考試免考,通過後,其統壹考試成績按滿分(15分)計算。具體工作根據市教委通知,另行安排組織申報。

  五、其它事項

 1.必須堅持“客觀、公正、安全”的組織原則,堅持“常態化、易行化、規範化”的發展方向,確保體育考試工作順利進行。日常考核和統壹考試要做到公正、公平,考前必須對場地器材的安全性和準確性進行檢驗。每個項目的測試必須做好安全預案。測試過程和結果要公開透明。區教育局將組織專業人員對參加測試的教師和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確保各項測試任務順利、準確、有序、高效地完成。考試全過程,接受市教委委派的考務工作組的指導和監督。

 2.各校根據統壹考試的安排,組織學生提早30分鐘到達體育考試地點報到,按照選項進行分組,等待進入測試現場進行考試。送考教師不得進入考試現場。學校要教育學生在考試過程中必須服從考場工作人員的統壹指揮。

 3.建立學生體育考試復核和仲裁制度。學生對日常考核成績的異議,由學校按規定復核;考生對區統壹體育考試成績有異議的,應在測試現場向測試裁判反映或向區體育考試仲裁小組提交書面申請,由仲裁小組依據有關規定予以仲裁。逾時不再受理。

 4.嚴格體育考試的監督。區統壹考試期間,考試領導小組將指派專人並聘請區行風監督人員深入現場進行指導和監督,同時接受市體育考試督導員的督考。進壹步明確考試違規的處理辦法,堅決杜絕測試工作中的各類違規違紀、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考生和家長有權直接向區或市教育行政部門反映,壹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教育局設立體育考試咨詢和監督電話,咨詢電話:64872222轉6003或1090、54894733,監督電話:64380853。在考試現場設立總監考,及時準確地解答考生及其家長提出的問題,正確引導考生參加體育考試,監督檢查考試過程。

 5.各校要加強對家長和社會的宣傳,以取得各方對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統壹考試安排如有調整,有關信息會及時在徐匯教育微信公眾號和徐匯區政府-教育網站上發布。

 6.做好防疫各項工作,進入考場的工作人員和師生,應提前14天做好自我健康觀察,進入考場時按要求提交健康觀察申報表。具體要求另行發布。

 7.體育考試經費由區教育局及學校予以安排。

 8.未盡事宜參照“滬教委規〔2019〕4號”文件規定執行。市教委如有新要求,教育局將以補充通知的形式予以傳達落實。

 9.徐匯區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實施細則具有解釋權。

 1.2022年徐匯區初中畢業升學體育統壹考試時間安排壹覽表

 2.2022年徐匯區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日常考核成績信息匯總表

 3.2022年徐匯區初中畢業升學體育統壹考試項目申報表

 4.2022年徐匯區初中畢業升學體育統壹考試項目匯總表

 5.上海市初中畢業生殘疾或傷病免予體育考試申請表

 6.2022年徐匯區初中畢業升學體育統壹考試免考申請匯總表

上海市徐匯區教育局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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