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的費用可分為賣方和買方兩種繳納情況,具體費用如下:
(1)賣方二手房稅費:
1、個人所得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房改房自用滿五年,且是唯壹生活用房的免征)
2、增值稅及附加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5.5%(房產證或購買時契稅完稅證滿兩年以上免征)
3、交易服務費:建築面積(平方米)×3元
4、交易印花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0.05%,至今免征
5、土地出讓金: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1%
(2)買方二手房稅費
1、交易服務費:建築面積(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稅:成交價或評估價(高者)×0.05%,至今免征
3、契稅:成交價或指導價(高者)×1.5%(商用用房或大於144平米的稅率為3%)
4、產權轉移登記費: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買家為單位的80元)
房屋過戶需審核內容:
1、當事人提供的資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請表的內容與所提供的材料是否壹致、正確;
3、該房地產權屬是否明確,所有權糾紛或其他權利是否明確,是否屬於《房地產轉讓辦法》的範圍,不得轉讓;
4、受讓人能否按照規定轉讓房地產;
5、該房地產是否已抵押;
6、承租人在買賣出租房地產時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7、***有人在買賣***有房地產時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8、其他需要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審查的內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節房地產轉讓第三十七條房地產轉讓,是指房地產權利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將其房地產轉移給他人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