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和國國徽,中間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門,周圍是谷穗和齒輪。四顆小五角星環繞壹個大五角星,象征著中國***產黨領導下的全國人民的大團結;齒輪和麥稻穗象征著工人階級領導下的工農聯盟。
天安門則體現了中國人民的革命傳統和民族精神,同時也是我們偉大祖國首都北京的象征。國徽在顏色上用正紅色和金紅色互為襯托對比,體現了中華民族特有的吉壽喜慶的民族色彩和傳統,既莊嚴又富麗。
擴展資料1950年6月10日,第壹屆全國政協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對這7個方案進行了討論,決定采用天安門城樓圖案。
6月11日,國徽小組會議討論了前壹天政協對國徽采用天安門圖案的決定,梁思成在會上表達了反對意見,但有意見認為天安門代表五四運動和中華人民***和國開國大典,故會議原則上通過天安門圖案。
6月15日,全委會第二次會議國徽組第壹次會議決定梁思成設計組可將其方案外圈與天安門圖案合並,張仃當日提供了其方案天安門的正立面彩色修改稿。
6月17日,梁思成、林徽因帶領的清華大學營建系國徽設計小組提交了第二稿設計方案,將金色五星、天安門作為主體圖案,選擇紅、黃兩色為國徽的基本色彩。
1950年6月20日,第壹屆全國政協國徽審查會議對兩設計組提供的候選方案進行審議,多數代表贊同清華大學小組的設計,並決定以該方案為基礎制成國徽 ? 。清華大學設計組後將此方案放大,提交第壹屆全國政協第二次會議審議。
1950年6月23日,第壹屆全國政協第二次會議通過決議,同意國徽審查組報送的清華大學設計組國徽方案。
1950年,全國政協第壹屆會議第二次會議,毛澤東宣布通過中華人民***和國國徽。
國徽圖案通過後,由梁思成推薦,清華大學建築系高莊規範並簡化了國徽的幾何設計圖稿,於當年8月最終完成。
1950年8月18日在政務院會議室召開的關於國徽使用、國旗懸掛、國歌奏唱辦法及審查國徽圖案座談會上,高莊的修正方案被最終采用。修正後的圖案在綢帶、稻粒和形狀上有所變更。會後高莊和徐沛真對國徽進行定型,繪制了墨線圖和剖面圖上報中央政府。
1950年9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發布中央人民政府命令,將這壹設計定為國徽: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壹屆全國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所提出的中華人民***和國國徽圖案及對該圖案的說明,業經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特公布之。
1991年3月2日,中華人民***和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8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和國國徽法》,並由中華人民***和國主席頒布主席令,予以公布,自1991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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