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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徽省最低工資標準

法律主觀:

最低工資標準壹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安徽最低工資標準第壹檔次為1520元/月,16元/小時,執行地區為合肥市區。第二檔次為1350元/月,14元/小時,執行地區為淮北市區,蚌埠市區,淮南市田家庵區、大通區、謝家集區、八公山區,馬鞍山市區,蕪湖市區,宣城市區,銅陵市區。第三檔為1250元/月,13元/小時,執行地區為亳州市區,宿州市區,阜陽市區,滁州市區,六安市區,池州市區、九華山風景區,安慶市區,黃山市屯溪區、黃山風景區,巢湖市、肥東縣、肥西縣、長豐縣、廬江縣,五河縣、固鎮縣、懷遠縣,鳳臺縣、潘集區、毛集實驗區,蕪湖縣、繁昌縣、南陵縣,寧國市、廣德縣、績溪縣、郎溪縣、旌德縣、涇縣。第四檔為1150元/月,12元/小時,執行地區為濉溪縣,蒙城縣、渦陽縣、利辛縣,碭山縣、蕭縣、靈璧縣、泗縣,界首市、太和縣、潁上縣、臨泉縣、阜南縣,天長市、明光市、全椒縣、來安縣、鳳陽縣、定遠縣,壽縣、霍山縣、霍邱縣、金寨縣、舒城縣、葉集試驗區,當塗縣、含山縣、和縣,無為縣,銅陵縣,青陽縣、石臺縣、東至縣,桐城市、懷寧縣、樅陽縣、潛山縣、太湖縣、宿松縣、望江縣、嶽西縣,黃山市徽州區、黃山區,歙縣、休寧縣、黟縣、祁門縣。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是我國壹項勞動和社會保障制度。《最低工資規定》[中華人民***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1號)]已於2003年12月30日頒布,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方案,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同級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研究擬訂,並報經勞動保障部同意。最低工資標準是國家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基本生活,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而強制規定用人單位必需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工資報酬。《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每年會隨著生活費用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經濟發展水平的變化而由當地政府進行調整。確定最低工資標準壹般要考慮的因素有:當地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確定的方法通常有比重法和恩格爾系數法。比重法是確定壹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戶為貧困戶,再統計出其人均生活費用支出水平,乘以每壹就業者的贍養系數,加上壹個調整數。恩格爾系數法就是根據有關數據,計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標準,除以恩格爾系數,再乘以贍養系數,加上調整數。

法律客觀:

近日,廣東、深圳分別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中新網財經頻道統計發現,進入2013年以來,北京、浙江、河南、陜西、貴州、廣東、深圳這7個省市先後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其中,深圳月最低工資標準達到了1600元,依然領跑全國,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仍為北京,達到了15.2元。2013年以來已有7省市提高最低工資標準進入2013年以來,經統計發現,截至2月6日,北京、浙江、河南、陜西、貴州、廣東、深圳這7省市先後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其中,2月5日,深圳市公布了2013年最低工資標準: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為160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5元/小時。新標準自2013年3月1日起實施。就在同壹天,廣東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發布消息稱,廣東決定從今年5月1日起調整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其中,第壹類地區是廣州市,提高19.2%,調整後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50元,小時工資為15元。此前,北京、浙江、河南、陜西、貴州這5個省市已於今年1月1日起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後,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260元調整為1400元,浙江省最高檔標準由1310元漲到1470元,河南省壹類行政區域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240元,陜西省壹類工資區月最低工資標準1150元,貴州壹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030元。根據調整過後的標準,深圳月最低工資標準由此前的1500元/月提高到了1600元,依然領跑全國,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仍為北京,達到了15.2元。除了以上7個省市外,天津、江西、安徽、甘肅、遼寧等省市也明確表示今年將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根據國務院批轉的《關於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幹意見》提出,根據經濟發展、物價變動等因素,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到2015年絕大多數地區最低工資標準達到當地城鎮從業人員平均工資的4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