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盤價又稱開市價,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如開市後半小時內某證券無成交,則把上壹個交易日的收盤價作為當日的開盤價。
有時某證券連續幾天無成交,則由證券交易所根據客戶對該證券買賣委托的價格走勢,提出指導價格,促使其成交後作為開盤價。目前我國滬深交易所的股票開盤價由交易所電腦主機按照集合競價的方法產生。
擴展資料:
開盤價產生的原則
期貨市場開盤價是通過集合競價產生,而集合競價的開盤價產生原則又與正常交易中的價格成交原則有區別,所以在個別情況下就會產生申報買價高於開盤價或申報賣價低於開盤價而不能成交的現象。
開盤價即集合競價,它的產生原則是:某壹個股票在9:00——9:25之間由買賣雙方向深滬股市發出的委托單中買賣雙方委托價壹致股價,但值得說明的是壹這個“壹致股價”是指能夠單筆撮合量最大量的那個“壹致股價”,它不壹定是買賣雙方委托價壹致的最高價。
在9:00——9:25之間產生的“集合競價”不執行在9:30以後“連續競價”中當委托價壹致時所執行的“時間優先”原則。
百度百科-開盤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