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中國的電影法就有了第壹稿。
2004年年初,“國家廣電總局電影局正抓緊進行電影促進法起草”的消息傳出,引發業內的壹片期待。按照計劃,2004年5月將形成電影促進法草案;6月將有關報告上報國務院;8月至10月起草並形成電影促進法初稿,向業內外人士廣泛征求意見;11月至12月,根據各方面意見,對草案進行研究論證。
2005年2月,時任電影局局長童剛表示,電影促進法的起草工作已經進入到實質性運作階段,力爭在2005年拿出立法草案,並爭取列入國家立法計劃。
同年8月,時任國家廣電總局副局長趙實表示電影促進法將在年底前向業界征求意見,力爭2006年報國務院、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
而在2006年1月國家廣電總局向各省級廣播影視局印發《2006年廣播影視工作要點》中,卻再次提及“大力推進電影促進法的起草”。
2007年1月,童剛透露,電影促進法的初稿已經擬定完成。同年3月,全國政協委員葉宏明在全國政協十屆五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上發言,提出應及早出臺電影促進法。
2010年9月,時任國家廣電總局局長王太華在影視創作座談會上發言時強調,要努力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重點加快《電影產業促進法》立法進程。
《電影產業促進法》征求意見稿由廣電總局起草,報請國務院審查,並聽取了各有關部門、地方人民政府和專家學者的意見,在2011年12月15日在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其目的是為促進電影產業繁榮發展。
2015年的2月26日,中宣部副部長、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黨組書記、局長蔡赴朝在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會議上要求加快推進《電影產業促進法》等重點立法進程。
2015年10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電影產業促進法》(草案),規定未取得《電影公映許可證》的電影,不得發行、放映、參加電影節(展)。個人擅自提供無證電影參展的,5年內不得從事相關電影活動。另外,草案規定電影院應當如實統計銷售收入。未如實統計的,最高罰款50萬元;情節嚴重的,停業整頓或吊銷許可證。近年多部電影票房打破記錄,但被質疑造假,靠午夜“幽靈場”拉高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