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話是清末有的,這個詞是學者吳汝綸發明的。
“普通話”這個詞早在清末就出現了。1902年,學者吳汝綸去日本考察,日本人曾向他建議中國應該推行國語教育來統壹語言。在談話中就曾提到“普通話”這壹名稱。
1904年,近代女革命家留學日本時,曾與留日學生組織了壹個“演說聯系會”,擬定了壹份簡章,在這份簡章中就出現了“普通話”的名稱。
1906年,研究切音字的學者朱文熊在《江蘇新字母》壹書中把漢語分為“國文”(文言文)、“普通話”和“俗語”(方言),他不僅提出了“普通話”的名稱,而且明確地給“普通話”下了定義:“各省通行之話。”
普及率
2021年6月2日,從教育部新聞發布會獲悉,調查數據顯示,2020年,中國全國範圍內普通話普及率達80.72%,比2000年的53.06%提高了27.66個百分點,圓滿完成語言文字事業“十三五”發展規劃確定的目標。此外,我國境內527.89萬人次完成普通話水平測試。
2025年普及率目標:根據教育部等三部門印發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鄉村振興計劃實施方案》,到2025年全國範圍內普通話普及率達到85%。基礎較薄弱的民族地區普通話普及率在現有基礎上提高6—10個百分點,接近或達到80%的基本普及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