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協定》涵蓋長期目標、減排目標、資金援助、透明度審查、損失評估等多項內容。根據協定,各締約國要把全球平均氣溫上升幅度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並在此基礎上再做出升幅小於1.5攝氏度的努力。各締約國同意“盡可能快地”限制溫室氣體的排放,以期在21世紀下半葉,人為排放的溫室氣體能自然地被森林和海洋所吸收。各締約國所取得的相關進展,每5年要得到壹次審查。此外,協定敦促締約國中的發達國家繼續為欠發達國家提供資金支持,到2020年,這些國家每年要提供總額為1000億美元的援助款,協助後者減排或適應氣候變化。
《巴黎協定》的達成,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認可與歡迎。
柒月黑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