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的政府采購信息可以同時在其省級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公告。
第十條 公開招標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壹)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二)招標項目的名稱、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或者招標項目的性質;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四)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五)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六)采購項目聯系人姓名和電話。
第二十條 招標投標信息由采購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負責在政府采購信息指定發布媒體上公告。
地方的政府采購信息可以同時在其省級財政部門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上公告。
第十條 公開招標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壹)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二)招標項目的名稱、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或者招標項目的性質;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四)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五)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六)采購項目聯系人姓名和電話。
第二十條 招標投標信息由采購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負責在政府采購信息指定發布媒體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