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1月21日(含,下同)《進壹步加強新形勢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幹措施》(淄組發〔2019〕31號)下發後,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含經教育部認證的海外學歷)就職於我市行政區域內企業(含中央、省屬駐淄企業以及企業化運營的民辦非企業,勞務派遣企業另行規定,下同)、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全職工作並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理就業登記,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
第二條 發放標準
(壹)我市企業、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新培養、新引進的博士研究生,每月發放4000元生活補貼,連續發放5年。
(二)我市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新培養、新引進的畢業五年內碩士研究生,每月發放2000元生活補貼,連續發放5年。
(三)我市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新引進畢業五年內的全日制學士本科畢業生,每月發放1000元生活補貼,連續發放5年。
(四)畢業五年內新到我市企業、個體工商戶、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全職工作或創業的全日制大專生,工作或經營滿1年以上,壹次性發放生活補貼1萬元。
(五)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獲得二等獎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賽獲得前十名的高職和中職畢業生,畢業五年內新到我市企業全職工作的,每月發放1000元生活補貼,連續發放5年。
第三條 辦理流程
(壹)申報和認定方式
無形認證。市、區縣公***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通過有關信息系統和大數據平臺,每月篩選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名單,初次發放前,通過發送消息提醒本人進行信息維護和確認,公示無異議後,月底前人社部門將補貼發放至畢業生社保卡。
個人申請。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可通過以下兩種方式之壹自主申請:(1)網上申請。通過淄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溫暖淄博人社”APP、“淄博人社”微信公眾號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公***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出申請。(2)現場申報。就職於市屬事業單位、市屬國有企業(名單附後,見附件2)的向市行政服務中心人社窗口現場申報;其它單位就業的到單位所在地區縣公***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窗口申報。
其它所需信息,由市、區縣公***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通過“淄博市智慧人社綜合服務平臺”“山東省公***就業與人才服務系統”等信息系統,查詢簽訂合同、就業登記、繳納社會保險、工商登記、學歷學位等情況(系統內無法獲取的信息,須由本人提供。在央屬、省屬企業就業的,申請人還須提供金融機構代發工資證明)。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學士本科生、大專生、高職和中職畢業生與初次就業的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不在市內再次就業的,停發生活補貼;壹年內轉崗就業的,繼續執行補貼政策。生活補貼發放最長不超過60個月。
(二)補貼計發時間
就職於事業單位的,補貼待遇自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執行日期當月開始計算;其它單位就職的,補貼待遇自辦理就業登記、繳納社保當月開始計算。
(三)補貼發放
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的,月底前將補助資金撥付到畢業生社會保障卡。
第四條 資金渠道
(壹)就職於市、區縣屬事業單位的博士研究生補貼,由市財政、區縣分別承擔。其中,屬財政撥款的由財政全部承擔;屬財政補貼的,由財政和用人單位按照6:4的比例分別承擔;屬經費自理的,由財政和用人單位按照4:6的比例分別承擔。
(二)就職於企業、個體工商戶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或創業的,補貼所需資金按下列比例承擔:市屬國有企業所需資金由市級全部承擔;其它單位所需資金由市、區縣各承擔50%。
第五條 資金結算
待預算批準後,市人社部門提出資金使用方案,以正式文件送市財政局。市財政局於收文後7個工作日內辦理資金撥付手續。市人社部門收到資金後,按照前述條款規定將資金撥付至申請人社保卡。每年12月20日前,市人社部門確定全市發放人數和各級補助金額,以正式文件送市財政局,市財政局據此辦理資金結算手續。
第六條 本細則自2019年11月21日起實施。淄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關於印發的通知》(淄人社發〔2018〕44號)、《淄博市企業引進博士及“雙50強”企業引進碩士補貼發放實施細則》(淄人社發〔2018〕26號)同時廢止。
第七條 本細則中的新培養是指在單位就業後考取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且於2019年11月21日以後畢業並仍回原單位就業的;本科及以上畢業生應具備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第八條 嚴格追責制度。對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補貼的人員,壹經查實,騙取的補貼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追繳,相關人員納入失信人員黑名單,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法律依據
《淄博市人才金政37條5項補貼修訂版》
第七條 本細則中的新培養是指在單位就業後考取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且於2019年11月21日以後畢業並仍回原單位就業的;本科及以上畢業生應具備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第八條 嚴格追責制度。對填報虛假信息或提供虛假材料騙取補貼的人員,壹經查實,騙取的補貼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追繳,相關人員納入失信人員黑名單,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