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被拿走會有什麽樣的風險
1、營業執照是企業或組織合法經營權的憑證。《營業執照》的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範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於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
2、營業執照是屬於公示的證件。因此營業執照復印件是沒有風險的。
個體工商戶有什麽樣的法律特征
1、個體工商戶是從事工商業經營的自然人或家庭。自然人或以個人為單位,或以家庭為單位從事工商業經營,均為個體工商戶。根據法律有關政策,可以申請個體工商戶經營的主要是城鎮待業青年、社會閑散人員和農村村民。此外,國家機關幹部、企事業單位職工,不能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
2、自然人從事個體工商業經營必須依法核準登記。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機關是縣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個體工商戶經核準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後,才可以開始經營。個體工商戶轉業、合並、變更登記事項或歇業,也應辦理登記手續。
3、個體工商戶只能經營法律、政策允許個體經營的行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十條 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或者出賣營業執照的,登記主管機關可以視情況分別給予警告、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等處罰。還有可能面臨賠償的風險。
《中華人民***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四十二條 使用他人營業執照的違法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消費者可以向其要求賠償,也可以向營業執照的持有人要求賠償。另公司的公章是公司處理內外部事務的印鑒同時也是公司對外的正式信函、文件、報告使用公章,蓋了公章的文件時具有法律效力的,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