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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賣行目前的問題:
1、 違法從事典當經營。寄賣是指按照寄賣協議規定的條件,由代銷人代替貨主出售貨物後,按規定比例收取手續費的壹種代理銷售貿易形式。典當是指當戶將動產、財產權利作為當物質押或者將其房地產作為當物抵押給典當行,交付壹定比例費用,取得當金,並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的行為。兩者在企業性質、經營性質、盈利方式、經營對象、商品銷售性質和方式等方面均截然不同。但是,部分寄賣行公然提供電子產品、金銀飾品、汽車、房產等物品抵押借款服務,違規從事典當經營業務。
2、 非法收購銷售贓物。近年來,盜竊、搶劫手機、電腦、金銀首飾等輕便物品的刑事案件居高不下,而寄賣行不問來歷、不記去向、只問價格、只看利潤的特點,常常成了犯罪分子規避現身市場銷贓風險的最佳選擇,甚至輕車熟路以後雙方相互勾結、大發不義之財,極大地助長了犯罪分子再次作案的氣焰,給社會治安穩定造成嚴重危害。
3、 違規社會融資。隨著社會大眾投資理財觀念的提升、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加劇,民間融資成為新興融資方式的有益補充。部分寄賣行為了從中分壹杯羹,通過高息吸收客戶資金或利用銀行貸款等渠道獲取資金來源,再違規放貸給急需資金周轉的小微、民營等企業,開展地下社會融資,給借貸雙方都帶來極大的金融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