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籌集財政資金,支持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財政部決定發行2017年特別國債(壹期)(以下簡稱第壹期)和2017年特別國債(二期)(以下簡稱第二期)。現就第壹期和第二期(以下簡稱兩期特別國債)發行等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壹、發行條件
(壹)發行方式: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面向境內有關銀行定向發行。
(二)品種和數量:兩期特別國債均為固定利率附息債,可以上市交易。第壹期期限7年,發行面值4000億元;第二期期限10年,發行面值2000億元。
(三)票面利率:第壹期3.6%;第二期3.62%。
(四)發行日和起息日:2017年8月29日。
(五)兌付安排:第壹期利息按年支付,每年8月29日(節假日順延)支付利息,2024年8月29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壹次利息;第二期利息按半年支付,每年2月28日、8月29日(節假日順延)支付利息,2027年8月29日償還本金並支付最後壹次利息。財政部委托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債登記公司)辦理利息支付及到期償還本金等事宜。
二、發行款繳納
有關銀行於2017年8月29日將發行款繳入財政部指定賬戶。
收款人名稱:中華人民***和國財政部
開戶銀行:國家金庫總庫
賬號:270—177701—1(第壹期)
270—177702—1(第二期)
匯入行行號:011100099992
三、債權確立
財政部收到發行款後,通知國債登記公司確立債權。
四、上市安排
2017年8月29日起上市交易。
中華人民***和國財政部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