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對於情侶來說還是有必要過的,因為這也是壹種浪漫。
520最早起源於1998年臺灣歌手範曉萱的壹首歌——《數字戀愛》,歌詞裏就有壹句“520”被定義為是“我愛妳”,而在2005年的時候,吳玉龍的壹首《網絡情人》走紅,歌迷因此將“520”和“網絡情人”聯系在了壹起,“520”這個詞語也越來越廣泛的流傳,而後在2010年5月20日,數以萬計的網民自發組織了壹場盛大的520活動,此後520成為壹種表白專用語,這壹天也被定義為網絡情人節。
近年來520大家紮堆領證似乎已成常態,為了在這個特殊的日子見證愛情,情侶們不惜花數十小時排隊,更有甚者半夜就在民政局門口守候,為此還滋生了壹個職業“代排”。今年貴州凱民政局在520前夕發布520當天不辦理離婚的公告,為此引發不小的爭議。每年這個日子追人的花錢,被追的高興,民政局忙碌,商家開心。
520其實是各路商家,用壹個諧音的日子表達了壹些美好的寓意,然後把其包裝成了“購物節”,隨著這種網絡虛擬的節日越來越多,會發現情侶之間,要送的禮也越來越多,送禮不夠還要有驚喜。在現在大家生活壓力都很大,這種節日能給生活添加壹些趣味性和能更好的傳達愛意,本意很好,但慢慢的大家把對方愛不愛妳,有沒有用心去對待這段感情和他(她)有沒有給妳禮物,以及送的什麽禮物來掛鉤,送禮本是表達愛意,最後似乎打上了義務的烙印,實在是有違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