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而
1、連詞:可連結詞、短語和分句,表示多種關系。
2、代詞:只用作第二人稱,通“爾”,壹般作定語,譯作“妳的”,也可作主語,譯作“妳”。3、通“如”:好像,如同。如:軍驚而壞都舍。
二、何1、疑問代詞
2、副詞:表程度,常用在形容詞前。譯作“怎麽”“多麽”“怎麽這樣”。
3、構成復音虛詞“何如”“何以”。
三、乎
1、語氣助詞
(1)表疑問語氣。譯作“嗎”“呢”。
(2)表反問語氣。相當於“呢”。
2、介詞:用法相當於“於”。
3、作形容詞詞尾。
四、乃
1、副詞
(1)表示前後兩事在情理上的順承或時間上的緊接。可譯作“就”“這才”“於是”等。
(2)表示前後兩事在情理上是逆轉相背的。譯作“卻”“竟然”“反而”等。
(3)表示對事物範圍的壹種限制。譯作“才”“僅”等。
(4)用在判斷句中,起確認作用。譯作“是”“就是”。
2、人稱代詞:第二人稱,作定語或主語,譯作“妳的”“妳”,不作賓語。
五、其
1、人稱代詞
(1)作第三人稱代詞。可代人、代事物,作領屬性定語。譯作“他(們)的”“它(們)的”。
(2)作第三人稱代詞。壹般代人,作主謂短語中的小主語。譯作“他”。
(3)活用為第壹人稱或第二人稱。譯為“我的”“我(自己)”或者“妳的”“妳”。
(4)指示代詞。表遠指,作定語。譯作“那”“那個”“那些”“那裏”。
(5)指示代詞。譯作“其中的”,後面多是數詞。
2、副詞:放在句首或句中,常和句末的語氣助詞配合,表語氣。相應譯作“大概”“難道”“還是”“可要”等,或省去。
3、連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