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讀了楊.蓋爾的《交往與空間》,覺得大師就是大師,很善於從第壹性原理思考城市與交通的本質。
汽車交通可以直接到達家庭,交通系統簡單、快捷,但安全性低。
快慢交通完全分離,從文中的觀點來看,貌似國外效果不理想。深圳建設之初也規劃了此類系統,可惜沒有實施。雄安新區規劃綱要中貌似有此類布局,後期可以看看效果如何。國內城市人口密度較高,有可能成功。
汽車交通可以進入居住區內部,但需要嚴格限速。書中作者比較贊同這壹種做法,認為是第二優的方案。
在居住區外圍設置停車場,乘客步行50-100-150米進入家庭。作者認為最優的壹種處理方式。
(1) 壹個好的方案應該既優秀又可行 。汽車交通與慢行交通完全分離,理論上比較好,但從國外實踐來看,貌似並不理想。
(2) 最優無法實現時,次優也是壹個好的選擇 。城市規劃和交通規劃是壹個多目標優化問題,很難有最優解,次優其實也蠻好的。
(3) 集中與分散是城市規劃永恒的手法 。集中與分散要因地制宜,集中並非總是明智之舉。 我們常常需要將更多精力放在集中問題上 ,其壹,讓活動集中起來比分散他們壹般要困難很多,其二,社會發展的趨勢和規劃的教條都強烈地傾向於在新舊城區中分散人和活動。
(4) 城市規劃要同時考慮客運和貨運 。威尼斯的貨運可以通過水運來解決,所以道路可以完全讓給步行。當然貨運也有很多很好的解決辦法,比如哈爾濱的中央大街(南北向)是步行街,通過東西向的支路來解決了貨運問題。還可以通過背街解決貨運。或者通過錯時貨運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