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限額以上批發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
2、限額以上零售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以上;
3、限額以上住宿餐飲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以上的住宿和餐飲業單位;
4、對上述交通運輸、倉儲郵政、經營法人、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法人、水利環境和公***設施、管理法人、衛生法人的限制:年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上;
5、有資質的建築業:有總承包和專業承包資質的建築業法人單位;
6、房地產開發經營業:有開發經營活動的全部房地產開發經營業法人單位。
規上企業是規模以上企業的簡稱,通常以年產量作為企業規模的認定標準,國家對不同行業的企業都制訂了壹定的規模要求,達到規模要求的企業即稱為規模以上企業。同時,規上企業也具體劃分為特大型企業、大型企業、中型企業、小型企業等等。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1998至2006年,是指全部國有和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非國有企業;2007至2010年,統計範圍調整為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企業;2011年開始至今,統計範圍為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法人單位。企業應按照前壹年年報的主營業務收入來評定是否歸入規模以上企業名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