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7日,三名中國遊客來到泰國——天津張曼壹帆、他的妻子肖敏和他20個月大的女兒。出國旅遊很常見,但兩天後,這個遊客家庭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註。他的妻子肖敏被發現溺水身亡,但她的丈夫已經為她買了好幾份保險,總金額達數千萬元。在這方面,肖敏的家人認為她女兒的死與她的女婿密切相關,所以他們為了保險而殺了她女兒。當時有報道稱,壹名天津男子在泰國普吉島殺害妻子,偽造犯罪現場,目的很危險——獲取高額保險費用。
泰國警方介入後,2018年12月12日,泰國壹名警察局長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案發時,犯罪嫌疑人張伊凡故意將妻子按入水中,過了很久才松口。後來,他留下妻子壹個人在房間裏休息。出來壹段時間後,他看到妻子喘不過氣來,就給酒店打了電話。當時他假裝很忙,讓酒店趕緊救人。然而,在當時的場景下,沒有人能幫助自己。面對妻子的去世,張伊凡當時並沒有那麽痛苦,這讓在場的人感到有些不可思議。
受害者家屬以為是女婿故意殺害女兒,特地請了律師。2018年12月14日晚,被害人家屬律師稱,涉案男子張伊凡已認罪,但張伊凡被引渡回國受審的可能性極小,並懇求保險公司提供相關材料作為庭審證據。2018年12月26日,根據相關材料和證據,警方根據泰國法律第289條正式起訴了本案嫌疑人張,並能夠判處他死刑。警方還正式通知張伊凡,警方將把案件移交給檢方,並在申請刑事案件後正式對他提起訴訟。2019年1月28日,該案正式進入泰國審判程序,但張伊凡沒有接受檢方的指控。泰方決定壹個半月後開庭審理。
隨後,天津警方與泰國警方交換了相關證據,並與受害者的泰國律師交換了意見,對案件進行了討論。當時,因未取得涉案保險公司的保險合同,受害人家屬向天津銀監局提起訴訟,同時向中國保險協會提起民事訴訟。
2019年2月5日,普吉法院同意參加庭審,但原定於6日的庭審時間調整為18日,原因是男方承認殺害妻子、騙取保險。但泰國方面之前以故意殺人罪起訴張,如果罪名成立,將按照泰國最高刑罰,即死刑判決。3月25日,法院接受了控辯雙方提交的證人名單和證據。
2月14日,天津警方終於向普吉警方提供了該案的詳細證據。如上所述,張伊凡多次停止為妻子投保,已投保12項保險,保險總額超過2600萬元。7月5日,普吉法院就此案舉行了首次庭審。然而,審判持續了五天之後,卻未能按照原計劃順利完成。於是增加了三個新的庭審日期,相關人員全部如期出庭。2019年12月24日,此案最終宣判,張伊凡被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