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增加值是指工業企業在報告期內以貨幣形式表現的工業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是企業全部生產活動的總成果扣除了在生產過程中消耗或轉移的物質產品和勞務價值後的余額,是企業生產過程中新增加的價值。
壹、工業增加值的計算方法有兩種,即生產法和收入法(又稱要素分配法)。
1、生產法:
生產法是指從工業生產過程中的產品和勞務價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產環節中投入的中間產品價值,從而得到新增價值的方法。其計算公式為:
工業增加值=工業總產出-工業中間投入;
在工業增加值的實際計算中,工業總產出是直接用工業總產值(現行價格、新規定)代替的。這壹指標的計算價格與工業中間投入的計算價格壹律與新稅制的規定相壹致,按不含增值稅的價格計算。但是,增值稅是企業所創造的新增價值的壹部分,屬於增加值範疇,為了確保工業增加值要素的完整,在計算工業增加值時,應將本期應交增值稅計入工業增加值中。由此按生產法計算的工業增加值的實際計算公式應為:
工業增加值=工業總產值(現價、新規定)-工業中間投入+本期應交增值稅;
2、收入法:
1工業總產值(現行價格、新規定);
包括本期生產的成品價值、對外加工費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限期末期初差額價值。
2工業中間投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第八條 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