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人是填誰的姓名
申請人應當填寫身份證明文件上的名稱。申請人名稱與“申請人章戳(簽字)”處所蓋章戳(簽字)以及所附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名稱應當壹致。 申請人是自然人的,還應當在姓名後註明身份證明文件號碼。 外國申請人應當同時在英文欄內填寫英文名稱。 ***同申請的,應將指定的代表人填寫在“申請人名稱”欄,其他***同申請人名稱應當填寫在“商標註冊申請書附頁——其他***同申請人名稱列表”欄。沒有指定代表人的,以申請書中順序排列的第壹人為代表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壹條 為了規範公司的組織和行為,保護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第五條 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