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是指在建築物底部支撐地基的土壤或巖石。土層可分為砂土、粉土、粘性土和人造土。基礎分為自然基礎和人造基礎(復合基礎)兩種。自然地基是壹種自然的土壤,無需人工進行加固。人工地基壹般由人工進行加固,常用的方法有:石屑墊層、砂墊層、混合灰土回填後夯實。
在建築學中,基礎的處理非常重要,而對於上層建築的穩固基礎有著不可取代的地位。可以這麽說,大樓的基礎不牢固,上層建築很容易坍塌,而地基處理的主要目標是通過不同的地基處理方式來提高基礎狀況。
基礎處理主要針對軟弱和特定的土地基礎。我國《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中明確指出:“以淤泥、淤泥質土、沖填土、雜填土或其他高壓壓縮土為主要地基的軟土。
特殊土基礎具有區域性特征,包括軟土、濕陷性黃土、膨脹土、紅粘土、凍土等。
在建築物基礎下的承力層比較軟弱,不能滿足上部結構的承載能力時,往往需要更換墊層。對地基下的某壹區域進行開挖,再用高強度的砂、碎石、灰土等進行充填,並壓實。
預壓法是處理軟弱地基的壹種行之有效的措施。這種方法的本質在於,在建設工程之前,首先在施工場地上施加或按壹定的等效荷載,以排出土壤中的孔隙水,減少孔隙的體積,增強土壤的致密性,從而改善基礎的承載能力和穩定性。堆載預壓處理的深度通常在10米以上,而采用真空預壓的方法可以達到15米。
強夯法是法國梅納在1969年提出的壹種地基加固法,它是由數十噸的大錘,從高空砸下,經過多次的多次捶打,使地基得到較大的強度。工程實例表明,通過夯擊法可以使地基的承載力增加2~5倍,壓縮系數減少200~500%,對10m的影響較大。
振沖法是振動水沖擊法的縮寫,根據土壤類型的不同,可以將其劃分為振沖法和振沖法。在粘性土壤中,振沖法的主要作用是振沖置換,而置換後的填料則構成了樁-土的復合基礎;在砂土中,它的主要功能是振動擠壓和振動液化。振動法處理深度約為1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