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向對比,東莞今年的調控政策最為嚴厲,信貸緊縮、壹房壹價、房價控制等紛至沓來。橫向比較,由於沒有限購,東莞的調控相對寬松。
銀根緊縮限貸、提高準備金率、加息多管齊下
2011年,銀根緊縮是對房地產企業最大的“隱患”。“限貸”、加息,大大提高了置業門檻,卡緊了開發商的資金鏈。
為控制物價,貨幣政策在2010年由“寬松”轉向“穩健”,銀根日益緊縮。央行在2010年和2011年連續12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其中僅2011年就密集地6次上調了存款準備金率。盡管央行在2011年12月5日下調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但難以影響全年的信貸緊縮大局。
受屢次“提準”的影響,銀行房貸額度紛紛告急,放款周期拉長,排隊“等貸”成為常規現象,有的銀行甚至放棄房貸業務。這也波及房貸利率。政策沒有要求上浮的首套房貸,從三季度開始,上浮成為普遍現象,有的銀行甚至上浮20%。更為嚴重的是,房地產企業的開發貸款、發行股票這兩大融資渠道幾乎堵死,房地產企業的資金鏈日益緊張,不得不轉向高成本的民間借貸、信托基金等渠道。
同時,2011年1月27日公布的新“國八條”(《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把二套房貸首付比例提至60%,貸款利率提至基準利率的1.1倍。加上此前的政策,2011年,首套房商業貸款的首付為30%,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發放商業貸款。在東莞無法提供壹年的納稅證明或社保證明的家庭,也無法獲得商業貸款。
此外,2011年連續3次加息,也是2010年加息周期啟動後連續5次加息。多次加息疊加之後,5年期以上的基準利率突破7%的歷史心理高位,達到7.05%。若不考慮此前存量房貸利率大部分7折的情況,房貸利率已升至最近10年來的最高水平。
對於有7折利率的存量房貸來說,在2012年開始執行新利率之後,三次加息的疊加影響,將使100萬20年商業貸款月供增約400元;按照基準利率申請的房貸,月息則要增加大約570元。
房價受控新住宅均價增幅不高於GDP漲幅
在中央要求的最後時限內,東莞在2011年3月31日公布了房價控制目標,2011年新建住房價格漲幅不高於年度GDP增長速度。
因為東莞GDP的增長目標為8.5%,參考這壹數據和去年7606元/平方米的均價,業界給東莞新建商品住宅均價劃了壹條警戒線——8252元/平方米。
而此前瘋傳的東莞將限購的消息,在3月底的政府文件中只字未提。但2011年,東莞爆發的兩撥限購傳聞,激發了樓市“末班車”效應,使得成交量急劇增加。
9月中旬,開發商被市住建局約談的消息傳出。消息稱,市住建局就東莞房價的上漲以及由此帶來的限購可能性提出預警。
明碼標價 壹房壹價,售價最多下浮15%
調控政策,2011年從宏觀走入了微觀,要求商品房買賣明碼標價,童叟無欺。
2011年5月16日,東莞市有關政府部門發布了《關於進壹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東府辦〔2011〕62號)和《關於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實行備案制度的通知》(東價〔2011〕50號)。
這兩份文件所祭出新政是“壹房壹價”,對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實行申報備案制度。自2011年5月16日起,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住房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書前,須到市物價局履行價格備案手續。開發企業在2011年1月1日後已領取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書的商品住房項目,應在2011年6月1日前將尚未售出的剩余商品住房,向市物價局申報價格備案。
開發企業取得預售許可證或現售備案證書後,應在10日內壹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備案價格明碼標價對外銷售,在銷售現場公示商品住房銷售均價和《東莞市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公示表》、價格優惠方式、房價外向購房者代收代繳的收費項目及其標準和依據。
“壹房壹價”政策實施後,開發商采取“高價備案、低價銷售”的辦法加以敷衍了事。於是,東莞市物價局、住建局和房管局聯合在2011年8月5日發布了《關於加強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管理的補充通知》(東價〔2011〕89號),規定“銷售價格壹經備案,將自動設置15%的下浮限幅,即實際成交價格既不得高於備案價格,也不得比備案價格下浮超過15%。當實際成交價高於備案價或比備案價下浮超過15%時,商品房網上銷售系統將自動鎖定交易,無法進行網上簽約程序”。
/house/2012-01/05/c_12253859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