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國資委
壹、簡述
湖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省政府直屬正廳級特設機構,代表省政府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依照《 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 ( 省政府令第 262號)、 《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壹步推進全省行政務公開的意見》(鄂辦發 [2005〕36號) 和 《省國資委黨委 省國資委工作規則》、《 省國資委關於進壹步推進全委政務公開的通知》, 編制《信息公開指南》,專人負責,及時更新內容;制定信息搜集、報送制度,完善省國資委內、外網站內容保障制度,拓寬和鞏固信息獲取途徑,不斷提高信息質量,建立信息公開的長效機制
二、主動公開
(壹)公開範圍
內容包括“三定”方案確定的職能、《湖北省國資委信息公開目錄》,以及 省政府令第 262號 要求公開的其他內容。
(二)公開形式
主要通過 湖北省國資委政府網站和閱文室公開,以召開新聞發布會、借助新聞媒體及其他方式公開作為補充。
省國資委政府網站已申請並通過如下中文域名保護:湖北省國資委、湖北國資委、湖北省國資、湖北國資、湖北國有資產、湖北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湖北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及湖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三)公開時限
原則是信息生成後及時公開,因特殊原因,如委政府網站服務器維修,不能及時公開的,公開時間不遲於信息生成後15日。
已公開信息的保留時限壹般為 3年。查詢超過保留時效的信息,可到我委檔案室或省檔案館。
三、依申請公開
(壹) 公開範圍
信息在我委生成, 符合《 湖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但未主動公開 ,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公開,我委將 在遵守 國家有關保密法規前提下, 以適當方式予以公開。
(二)受理機構
湖北省國資委信息中心是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公開有關 湖北省國資委政務信息的受理機構,辦公地址:省政府大樓 501室;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三)公開程序
四、申訴監督:
辦公地址: 省政府大樓 6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