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登錄湖南省電子稅務局平臺
首先,用戶需要使用有效的稅務登記號和密碼登錄湖南省電子稅務局平臺。登錄後,進入主頁面,可以看到各種稅務服務的選項。
二、選擇發票驗舊功能
在主頁面,用戶需要找到並點擊“發票管理”或類似的選項,進入發票管理頁面。在發票管理頁面中,選擇“發票驗舊”功能。
三、填寫發票驗舊信息
進入發票驗舊頁面後,用戶需要按照頁面提示填寫相關信息,包括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票日期等。確保填寫的信息準確無誤,以便系統能夠準確識別並驗證發票。
四、上傳發票圖片或掃描件
除了填寫發票信息外,用戶還需要上傳發票的圖片或掃描件。確保圖片或掃描件清晰可辨,以便系統能夠準確識別發票上的各項內容。
五、提交驗舊申請
在確認所有信息填寫正確且圖片或掃描件清晰後,用戶可以點擊“提交”按鈕,將驗舊申請提交給稅務部門。提交後,系統將自動進行發票驗證和歸檔處理。
六、查看驗舊結果
用戶可以在電子稅務局平臺上查看發票驗舊的結果。如果驗舊成功,系統將顯示相應的提示信息;如果驗舊失敗,系統將提示失敗原因,用戶可以根據提示信息進行修改並重新提交驗舊申請。
綜上所述:
湖南省電子稅務局發票驗舊操作包括登錄電子稅務局平臺、選擇發票驗舊功能、填寫發票驗舊信息、上傳發票圖片或掃描件、提交驗舊申請以及查看驗舊結果等步驟。通過這些步驟,用戶可以方便快捷地完成發票驗舊操作,確保發票的合規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壹條規定:
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的管理和監督。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發票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五條規定:
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經辦人身份證明、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式樣制作的發票專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主管稅務機關根據領購單位和個人的經營範圍和規模,確認領購發票的種類、數量以及領購方式,在5個工作日內發給發票領購簿。單位和個人領購發票時,應當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報告發票使用情況,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