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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外資公司的基本流程怎麽走

壹、申請設立外資企業需經以下程序

(壹)申請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基本程序

1、項目建議書的申報審批。

中方或外方投資者可以通過各種途徑選擇合資(合作)者,在了解合資(合作)者的業務範圍和資信狀況,確定合作意向後,由中方投資者編寫項目建議書,報審批部門(計劃部門或技術改造管理部門)審批。

項目建議書批準後,中方投資者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企業名稱登記,以保護名稱專用權和防止重名。

2、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申報審批。

中外投資者應在項目建議書批準後,就合資(合作)項目涉及的市場、資金、規劃選址、工藝、技術、設備、環保、原材料銷售、經濟效益、外匯平衡以及基礎設施配套等事項進行可行性研究,***同編制可行性報告,報審批部門(計劃部門或技術改造管理部門)審批。在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基礎上,中外投資者可商簽設立企業的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3、合同、章程的申報審批。

可行性研究報告經批準後,由中方投資者將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報送審批部門(商務部門)審批。

審批部門在收到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合同、章程等文件之日起,90日內決定批準或不批準。

申請設立合作企業,應在45日內決定批準或不批準。

4、辦理企業代碼。

憑合同、章程批準文件,申領企業代碼。

5、申請頒發批準證書。

合同、章程批準後,由中方投資者向商務部門申領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6、營業執照的申領。

中外投資者在領取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之日起,30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手續,並領取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署日期為合資(合作)企業的成立日期。

(二)設立外商獨資經營企業的基本程序

外國投資者設立獨資企業,可委托具有相應資格的咨詢代理機構辦理申請和報批等事項。

獨資企業的設立程序較為簡單,只需填寫《在中國設立外資企業申請表》、編寫公司可行性研究報告、公司章程等有關文件,向商務部門申請報批。

根據外資企業法的規定,商務部門應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90天內決定批準或不批準。經批準後,由商務部門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憑批準證書辦理相關登記註冊手續。

外商投資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後還需向有關部門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如在刻制企業印鑒後,還需辦理代碼證;到銀行開立外匯及人民幣帳戶;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到海關辦理海關登記;到外匯管理部門辦理外匯管理登記;到財政部門辦理財政登記手續;到統計部門辦理統計登記手續;到商檢局辦理商檢登記;到勞動局辦理招工、招聘手續,境外人員就業手續;到土地部門辦理用地手續;到規劃部門辦理規劃報建手續;到行業管理部門辦理特營許可等等。

二、設立外資企業各流程所需的材料:

(壹)申請外商投資企業名稱預先設立登記

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外商投資企業名稱登記表(壹式兩份);

2、中外投資者的合法資格證明;

3、項目建議書及其批準文件(外商獨資企業應提交組建企業申請報告及當地區縣政府的書面答復);

4、登記註冊委托書;

5、經營項目屬國家限制利用外資的或涉及行業專項審批的應提交有關部門批準文件;

6、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二)申請外商投資企業開業登記

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申請書;

2、合同、章程以及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和批準證書;

3、投資者資格證明(中方的應加蓋發照機關印章);

4、投資者的資信證明;

5、《董事、監事、正副總經理情況表》;

6、董事、監事、正副總經理的身份證或護照(影印件);

7、住所和生產場地證明(場地表、房產證、租賃協議);

8、名稱登記申請表及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原件);

9、登記註冊委托書;

10、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三)申請外商投資企業分支(辦事)機構開業登記

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隸屬企業董事長簽署的登記申請書;

2、原登記主管同意設立分支(辦事)機構的《核準通知函》;

3、隸屬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當地登記機關印章);

4、隸屬企業董事會決議及合同、章程;

5、分支(辦事)機構負責人委派書及其身份證影印件;

6、隸屬企業財務部門出具的撥款證明(辦事機構可免交);

7、分支機構場地使用證明(租期應壹年以上);

8、隸屬企業的驗資報告;

9、分支(辦事)機構負責人登記表(加蓋人事檔案存放部門公章);

10、登記註冊委托書;

11、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四)申請變更外商投資企業登記事項

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外商投資企業申請變更登記除提交董事長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登記註冊委托書》、《營業執照》正、副本外,根據不同的變更項目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1)變更企業名稱,應提交董事會決議,《名稱登記表》及《名稱核準通知書》,原審批機關批準文件及印章.變更住所,應提交董事會決議、新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2)增加投資總額、註冊資本,應提交董事會決議,合同、章程修改協議,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驗資報告。

(五)變更董事長、副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

1、應提交董事會決議,《董事、監事、正副總經理情況表》,身份證或護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登記表》。

2、股權轉讓,應提交董事會決議,股權轉讓協議,合同、章程修改協議,受讓方的合法資格證明和銀行資證明,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3、變更經營期限,應提交董事會決議,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合同、章程修改協議,驗資報告。

4、增設分支(辦事)機構,應提交董事會決議,驗資報告。在境外設立分支(辦事)機構,審批機關批準後,企業應向原登記主管機關備案。

(六)變更經營範圍。

應提交董事會決議,合同、章程個性協議,原審批機關批準文件,驗資報告。增加的項目涉及國家有專項規定的還需提交有關主管機關的批準文件。減少註冊資本,應提交在省市級以上的報紙至少公告三次的有關證明,董事會簽署的申請書(包括減資理由、債務清償或債務擔保情況及減資後不會侵犯人利益的承諾),資產負債表及會計師事務所的查帳報告,董事會決議,合同、章程修改協議及原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七)申請外商投資企業註銷登記

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註銷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決議;

3、清理債權債務完結的報告或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文件;

4、稅務機關、海關出具的完稅證明;

5、《營業執照》正、副本;

6、公司印章及印模;《登記註冊委托書》;

7、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

8、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八)申請外商投資企業分支(辦事)機構註銷登記

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隸屬企業董事長(或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註銷登記申請書;

2、隸屬企業董事會決議;

3、稅務完稅證明(辦事機構免交);

4、《營業執照》(或登記證)、公章;

5、《登記註冊委托書》;

6、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九)申請外商投資企業執照副本延期或換發正本登記

應提交的文件、證件:

1、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

2、驗資報告;

3、執照副本(加蓋企業所在區縣工商局企監科“註冊資本已繳付情況已記錄”的印章);

4、市經貿委的批復(按期繳資的可免交);

5、《登記註冊委托書》;

6、年檢合格證明;

7、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文件、證件。

總之,外商獨資企業的股東可以是外國企業,也可以是外國居民。外資企業若設監事會,至少需三名監事成員。監事可以是外國個人也可以是大陸居民。在註冊時,需要提交監事的身份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