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七月底,我國的三十個省陸陸續續已經完成了人口計生條例修訂,這次做出的改動也有不少,主要是針對?三孩生育政策及其配套措施?的落實,以及其他事項的完善。
比如說在吉林省,這是我國最早完成計生條例修訂的壹個大省份。吉林省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修訂中完善了壹些細則,結婚的雙方可以依法享有十五天的婚假,按照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婦,可以享有延長生育假、護理假獎勵,具體細則將會後續制定安排。
比如說在山東省,也對計生條例進行了修訂和完善,在之前提倡獨生子女的期間生育壹名子女,以往享有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獎勵、扶助均不變;如獨生子女死亡且後續為再生育或者是未在收養的夫婦,可以享有原有的獎勵和扶助,且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還有壹個很重要的部分就是?三孩生育政策及其配套措施?的落實,在原本的基礎上,生育三孩的女性員工可以增加六十天產假,配偶也有不少於十五天的陪產假,有三周歲幼兒的父母每年還可以享有不少於十天的育兒假,父母雙方均可以有這個假期。
比如說在湖南省,規定了在原本的基礎上,生育三孩的女性員工可以增加六十天產假,配偶也有二十天的陪產假,產假期滿,如果生育方同意,也可以在用人單位批準之後請假至嬰兒滿壹周歲。
比如說在陜西省,在原本的基礎上,生育三孩的女性員工可以增加產假、護理假,壹***可以理解為:九十八天的基礎產假、增加六十天產假、十天孕檢獎勵和半年的三孩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