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在上級指導下,根據公司研究決定的宣傳渠道、方式,利用特定的宣傳工具,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對特定的人群進行產品宣傳。
2、接待客戶、介紹樓盤。在指定的售樓地點(售樓部或機關)接待好每壹位看房客戶,並詳細、真實地向客戶介紹樓盤。
3、簽訂購銷合同,在銷售部主任授權下,與客戶簽訂購銷合同。
4、接受客戶的投訴,並向銷售部主任反映情況,在上司做出相應處理意見後及時反饋給投訴客戶。
5、匯總整理銷售資料以及客戶意見,上交給銷售部主任。
6、服從上司的合理調配,協調其他部門的相關臨時工作。
工作要求
1、態度要親切,註意形象;宣傳時要嚴肅對待,紀律嚴明,嚴格按既定宣傳方針開展工作。
2、接待要熱情,服務要周到,介紹要詳細。介紹樓盤要側重於推銷所售樓盤的“賣點”;如客戶有疑問要耐心解釋,對客戶的合理意見要作適當記錄。
3、簽訂合同要經銷售部主任授權;簽訂合同時要對客戶提出的有疑問的條款作耐心解釋。
4、虛心、誠懇接受客戶的投訴,並作好記錄,留下投訴者聯系方法,向投訴者反饋相關處理意見應及時。
5、匯總的資料要全面、詳實、準確,反映客戶所提意見要表述清楚。
6、服從上司,從全局出發,配合其他部門工作。
7、其他具體細節要求詳見《售樓員職則》(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