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假日安排
註意到南海電[2012]
3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機構直屬:
工作假日旅遊,交通運輸,生產經營按照“決定關於的”國務院,推動各地區,各部門要安排早期專項安排通知,經國務院批準,現在2013年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關閉日期如下。
壹個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三天。 1月5日(星期六),16日(星期日)的工作。
二,春節:2月九日至15日放假調休,***七天。 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日(星期日)的工作。
三,清明節:4月4日至六日放假調休,***三天。 4月7日(星期日)的工作。
四,勞動節: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調休,***三天。 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日)的工作。
五,端午節:6月10-12日放假調休,***三天。 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日(星期日)的工作。
六,中秋節:9月19日至21日放假調休,***三天。 9月22日(星期日)的工作。
七,國慶節:十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七天。 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工作。
在節假日期間,各地區,各部門必須就職責和安全性,安全性等適當安排,如遇重大突發事件發生,根據及時報告的規定,並妥善處置,以確保市民度過和平與和諧的節日。
國務院
201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