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查詢 - 怎麽起訴保險公司

怎麽起訴保險公司

原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起訴程序:

1、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壹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壹份交當事人,壹份備案。

2、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3、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準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4、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擴展資料:

起訴時,原告同時起訴肇事方和保險公司的,可將兩者列為***同被告。侵權賠償與保險賠付系不同的法律關系,不屬於***同訴訟,本應分案處理,但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1條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對保險金享有直接的請求權,且該請求權是法定的,故可從訴的合並的角度,將兩者列為***同被告。

起訴時,原告僅起訴肇事方的,應向原告進行釋明,由原告申請追加保險公司為***同被告或者第三人,或者由保險公司申請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原告經釋明後仍不追加的,以及保險公司不申請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的,法院應依職權追加保險公司為第三人。

保險公司雖非事故責任人,但根據《保險法》第50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和《交強險條例》第31條的規定,保險公司作為賠付主體,與案件裁判結果具有直接的利害關系,法院不得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作出對其不利的裁判,剝奪其正當的訴訟權利。

並且交強險“先行賠付”原則系法定原則,應當由保險公司先行對受害人進行賠付,肇事方的責任須待保險公司賠付範圍確定後方能判斷。故應當將保險公司追加為當事人。

對於保險公司的訴訟地位問題,道交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請求權基礎是侵權法律關系,保險公司對該案件的訴訟標的並無獨立請求權。

而是基於法律直接規定而對受害人具有先行賠付、直接賠付的義務,且該賠付義務源於保險公司與肇事者保險合同的訂立,因此保險公司在道交人損案件中的訴訟主張往往依附於肇事者壹方,故保險公司的訴訟地位應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對於保險公司為***同被告的情形前已所述,在此略。

例外情形。實踐中,特別是外地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中,交警事故認定書上的保險公司信息僅為保險單號,法院無法查明保險公司的具體信息,從訴訟成本和訴訟效率的角度出發,此種情況下,法院可僅審查侵權法律關系,並且《保險法》第50條的規定,可由保險公司對肇事者進行賠付,故法院可以不依職權追加保險公司為第三人。

百度百科-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