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伯公司在設計“龍”的時候還沒有發展出跨音速面積率理論,這對“龍”的超音速性能有壹定的影響。由於“龍”的整個機體基本比較平直,原來認為“龍”笨重而不靈活,但事實恰恰相反,雙三角翼的氣動布局使其擁有不錯的近距格鬥性能。自“龍”服役之後,瑞典再沒有購買國外戰鬥機,結束了防空作戰需要“外員”的歷史,因為對於空軍來說,“龍”滿足防空作戰的需要。
與“龍”同時代采用無尾三角翼設計的戰鬥機還有美國的 F-102 截擊機,但對於美國空軍來說這款總產量過千架的截擊機並不成功,其最大速度只有 1.25 馬赫,巡航速度不過 0.8 馬赫,沒過多久就被淘汰。而英國 1956 年服役的格洛斯特“標槍”是亞音速截擊機,裝備數量少而且性能比“龍”差很多,能和“龍”相提並論也就屬法國的“幻影”Ⅲ。達索的傑作——“幻影”Ⅲ型戰鬥機性能出眾、裝備國家眾多而且實戰經驗豐富,“龍”式望塵莫及。但要考慮到瑞典是壹個全國人口總數還不如北京市的國家,而且薩伯設計的這第壹款超音速戰鬥機就采用大後掠無尾雙三角翼布局,設計最大速度就定到 1.4 馬赫,後來其改型還達到 2 馬赫的速度。瑞典人的這種勇於使用先進技術的作風不僅體現在飛機設計中,還有其獨特的 S 型坦克、博福斯火炮、小型隱身艦、AIP 潛艇……這就是瑞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