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理事長單位會員入會條件:
1)副理事長會員單位企業凈資產應達到人民幣 300萬元以上;
2)企業或其主要負責人或企業產品最近三年內獲得省部級以上主管部門或全國性行業機構的獎勵;
3)企業三年內沒有因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處罰,且沒有因產品質量糾紛而被消費者起訴並被終審判決敗訴;
4)企業的凈資產和營業收入均列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健康產品企業前列;
5)企業積極協助協會辦公室開展工作。
常務理事單位會員入會條件:
1)企業凈資產達到人民幣 100萬元以上;
2)企業三年內沒有因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處罰,且沒有因產品質量糾紛而被消費者起訴並被終審判決敗訴;
3)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模範執行協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積極配合協會辦公室的工作。
理事單位會員入會條件:
1)企業凈資產達到人民幣 50萬元以上;
2)企業近三年內沒有因嚴重違法、違規經營受到處罰;
3)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
團體會員入會條件:
1)主營業務為從事硒產品(包括富硒食品、富硒營養品、富硒保健品、富硒瓜果蔬菜、含硒藥品、硒制劑等)的研究開發及生產經營、科研及教育等企事業單位均可申請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2)生產經營企業應具備註冊資金人民幣 50萬元以上;其生產的硒產品獲國家或相應部門批準;
3)加工生產型企業必須通過GMP認證後方可申請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4)擁護本協會章程並接受本協會的行業管理與協調,自願加入本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