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等法律法規,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中***四川省委組織部決定,組織實施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考對象及條件
(壹)招考對象
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應當按期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他人員應當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職位要求的其余資格證書也應於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壹步考錄環節或不予錄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擁護中國***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報考市(州)、縣(市、區)司法局職位的人員,年齡在18至35周歲(1986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間出生),2023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1年10月26日以後出生);報考監獄系統、司法行政戒毒系統、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職位的人員,年齡在18至30周歲(1991年10月26日至2004年10月26日期間出生),2023年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報考醫學、心理矯正職位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擬報職位的“專業”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學位”所對應的專業。
7.符合法律法規和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產黨黨籍的人員。
3.配偶、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有在境內外從事*我國政權活動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8.現役軍人。
9.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生。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壹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招錄機關及名額
四川省市(州)、縣(市、區)司法局計劃招錄246名,四川省監獄系統計劃招錄58名,四川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統計劃招錄44名,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計劃招錄5名,***計353名。
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範圍、條件詳見職位表(附件1、附件2)。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招錄采用網絡方式報名。報名時間為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1日上午8:00,報名網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考試”專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錄機關負責,貫穿考錄全過程。任何時候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試、錄用資格,所產生的後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壹)網絡報名
1.職位選擇。報考者登陸報名網站,查閱公告和公招職位表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報考者應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有關信息進行報名,並且只能選擇壹個招錄職位,報名時填報的身份證信息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註冊,如實、準確、完整填寫《2022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名信息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並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請於2022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上午8: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壹式2份,供資格審查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於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二)確認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請於11月3日上午8:00前登陸報名網站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於繼續執行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規〔2022〕539號)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後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後,可於11月2日前的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成都市三槐樹路2號)現場辦理減免筆試考務費用手續。不方便到現場辦理的考生,請撥打聯系電話(028-86759175)確認後,通過傳真或郵箱傳送減免報考費用所需材料,經審核確認後辦理減免手續。
1.《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號)規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脫貧戶家庭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壹方為烈士或壹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憑有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或民政部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壹級傷殘軍人證明。
(三)職位調整
確認繳費人數與招錄名額之比達到5:1方可開考,心理矯正、信息通信、醫學等急需或專業性強的職位和單位駐地在艱苦邊遠地區的職位可放寬到3:1。
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後,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省委組織部根據報名情況相應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並在報名網站公告。被取消錄用計劃的職位,由報名網站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者退費。
(四)打印準考證
完成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考生,請於11月22日至25日登陸報名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並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加考試證件。無準考證不準進入考場。
四、考試及資格審查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考試總成績的60%、40%。
(壹)筆試
1.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30%+《申論》成績×30%+筆試加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暫定為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3.筆試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的人員,在報考“5·12汶川地震”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後加3分,受到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後加2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後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後加1分。
“5·12汶川地震”重災區指:汶川縣、北川羌族自治縣、綿竹市、什邡市、青川縣、茂縣、安縣、都江堰市、平武縣、彭州市、理縣、江油市、廣元市利州區、廣元市朝天區、廣元市昭化區、旺蒼縣、梓潼縣、綿陽市遊仙區、德陽市旌陽區、小金縣、綿陽市涪城區、羅江縣、黑水縣、崇州市、劍閣縣、三臺縣、閬中市、鹽亭縣、松潘縣、蒼溪縣、蘆山縣、中江縣、大邑縣、寶興縣、南江縣、廣漢市、漢源縣、石棉縣、九寨溝縣。
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4·20蘆山地震”重災區機關公務員時,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後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公務員時,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後加1.5分。
“4·20蘆山地震”重災區指:蘆山縣、雅安市雨城區、天全縣、雅安市名山區、滎經縣、寶興縣,邛崍市的高何鎮、天臺山鎮、道佐鄉、火井鎮、南寶鄉、夾關鎮。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規定加分。
(2)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單位駐地在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和少數民族自治縣職位的,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後加1分。
(3)被授予全國司法行政系統壹級或二級英雄模範稱號、革命烈士、在執行任務中因公犧牲、因戰或因公致殘被評為六級及以上傷殘的司法行政系統幹警的子女,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後加3分;榮立個人壹等功的司法行政系統幹警的子女、榮立個人壹等功的警察院校畢業生,筆試各科成績折合之後加2分。
同時符合上述三項加分規定的,加分總分值不超過5分。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應於11月29日前的工作日內,將準考證復印件(註明本人聯系電話)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送到指定地點進行加分資格確認。其中:符合加分條件(1)的考生應提交立功受獎證書或表彰文件;符合加分條件(2)的考生應提交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符合加分條件(3)的考生應提交表彰證書或表彰決定、傷殘等級證書和親屬關系證明等。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
報考市(州)、縣(市、區)司法局職位的,到職位所對應市(州)司法局(請按職位表所列咨詢電話詢問具體地址)進行加分資格確認;報考監獄系統職位的,到四川省監獄管理局(地址:成都市濱江中路1號)進行加分資格確認;報考司法行政戒毒系統職位的,到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地址:成都市蜀通街90號)進行加分資格確認;報考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職位的,到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地址:德陽市旌陽區凱江路二段32號)進行加分資格確認。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於2022年12月下旬在報名網站公布。對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的,可於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陸報名網站提交核查申請,核查結果於申請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在該網站公布。2022年12月30日前,考生可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筆試成績和職位排名。
(二)資格審查
招錄機關負責資格審查工作。在2023年1月5日前,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照錄用名額的3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筆試有缺考科目或違規違紀情況的人員,不得進入資格審查。擬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最後壹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並列人員壹並進入資格審查。進入資格審查人數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考生應攜帶《報名信息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明確招收範圍的職位)和招錄機關要求的其他證書、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參加2022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在資格審查時暫未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可先提供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並後參加資格審查。其中:
1.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上專業及學歷層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院系、學歷層次和專業等情況證明)。
2.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的,應出具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考生可登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
3.國家有其他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在報考同壹職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按川發改價格規〔2022〕539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
(三)面試
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面試時間暫定為2023年1月13日至15日。面試具體事項由招錄機關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40%。
(四)體能測評
除醫學、心理矯正、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教師職位外,報考監獄系統、司法行政戒毒系統其他職位的人員應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國家公務員局《關於錄用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 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體能測評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11〕28號)、國家公務員局《關於明確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次數的函》(國公考錄函〔2012〕1號)和中***中央組織部公務員二局《關於同意調整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有關項目測評次數的復函》執行。
體能測評在具備條件的地點全封閉進行。體能測評的具體時間、地點,分別由省監獄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通知考生。參加體能測評考生的分組年齡,按本人體能測評的當日日期計算。體能測評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予進入下壹步考錄環節。
五、體檢、考察和公示
(壹)體檢
各職位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低確定名次。
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於本次公招達到開考比例職位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體檢由招錄機關組織實施,在省、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療機構進行。市(州)、縣(市、區)司法局職位,體檢按照《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監獄系統、司法行政戒毒系統、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職位,體檢按照《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於對司法行政部門醫學、心理矯正類職位體檢視力項目執行標準的請示答復的函》(國公綜函〔2013〕13號)執行。
招錄機關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1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復檢。
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招錄機關應在報考同壹職位參加面試且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不進行體能測評的職位除外),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兩次。
(二)考察
招錄機關確定考察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和考察。
報考資格復審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
考察按照中央組織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嚴格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式進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考職位的匹配度等情況。
考察人選達不到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招錄機關應在報考同壹職位參加面試且體能測評合格的人員中(不進行體能測評的職位除外),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兩次。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後進入考察。
(三)公示
招錄機關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或招錄機關指定網站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畢業院校(工作單位)、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及公示後,因報考者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的職位缺額,不再遞補。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壹)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壹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並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錄用。
(二)司法局職位的錄用材料,由招錄機關審核並匯總申報擬錄用人員名單,經各市(州)司法局復核後,報各市(州)黨委組織部審批;監獄系統、司法行政戒毒系統(不含市屬司法行政戒毒所)、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的錄用材料,分別由省監獄管理局、省戒毒管理局、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審核並匯總申報擬錄用人員名單,經司法廳復核後,報省委組織部審批;市屬司法行政戒毒所的錄用材料,由招錄機關審核後報市(州)黨委組織部審批。
批準錄用的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招錄機關報到。不按時報到的,取消錄用。
(三)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後,由任免機關按照《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等規定,在規定的編制、職數職級限額內按有關程序任職定級。
(四)新錄用的司法助理員在司法助理員職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新錄用的二級警長以下職務執法勤務警員在監獄、戒毒場所最低服務年限應當不少於5年(含試用期)。享受艱苦邊遠地區照顧政策錄用到艱苦邊遠縣級機關(含駐地在艱苦邊遠地區的監獄、戒毒場所)的公務員,在本市(州)艱苦邊遠縣鄉機關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服務期內的管理按照中央、省關於艱苦邊遠地區新錄用公務員管理有關政策及其他有關規定執行,詳情可咨詢招錄機關。
七、疫情防控
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嚴格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務員考錄工作接受監督,報考者可以向招錄機關、考試機構提出意見建議。相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並按照規定程序和權限處理。
九、本公告由中***四川省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醒:
1.聯系方式
招錄機關政策咨詢電話見職位表。
監督電話:028-62672308。
報名網站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
2.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由省委組織部、招錄機關或考試機構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考試”專欄上公告。
3.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留下常用電話,在報考期間特別是資格審查和面試前務必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有變更的,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有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幹擾,切勿上當受騙。請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如發現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1.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市(州)、縣(市、區)司法局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情況表
2.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監獄、司法行政戒毒系統和四川司法警官職業學院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情況表
中***四川省委組織部
2022年10月25日
原文標題:中***四川省委組織部 關於2022年下半年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統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5-C1E8A3076D2EAFD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