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時可以協定兩筆款項,壹個是租借費,另壹個是遠期買斷費用。前者使得球員在被出租後不得被召回,後者則使得租用球員的俱樂部可以在租借期內按該價位報價。
首先,個人認為前者不太可能達到7.5M之多(天價租借費是老版本的事了);再者,如果熱刺付費租走了羅西,那麽就像樓上所說,羅西的轉會只能發生在租期結束之後,而不會是在同壹個夏季轉會期內。所以我猜測,“同壹個夏天內”樓主是把羅西免租費、7.5M遠期租給了熱刺,而後被利物浦20M買走,收到的也只能是利物浦的付款。
如果樓主感興趣,不妨回到遊戲中核實下,二次轉會、兩筆費用是不符合規則的,可能是哪裏出錯了;如果不感興趣,就權當交流了,反正不影響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