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鋰電池”,是壹類由鋰金屬或鋰合金為負極材料、使用非水電解質溶液的電池。1912年鋰金屬電池最早由Gilbert N. Lewis提出並研究。
20世紀70年代時,M. S. Whittingham提出並開始研究鋰離子電池。由於鋰金屬的化學特性非常活潑,使得鋰金屬的加工、保存、使用,對環境要求非常高。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現在鋰電池已經成為了主流。
鋰電池大致可分為兩類:鋰金屬電池和鋰離子電池。鋰離子電池不含有金屬態的鋰,並且是可以充電的。
可充電電池的第五代產品鋰金屬電池在1996年誕生,其安全性、比容量、自放電率和性能價格比均優於鋰離子電池。由於其自身的高技術要求限制,現在只有少數幾個國家的公司在生產這種鋰金屬電池。
擴展資料:
早期研發
鋰電池最早期應用在心臟起搏器中。鋰電池的自放電率極低,放電電壓平緩等優點,使得植入人體的起搏器能夠長期運作而不用重新充電。鋰電池壹般有高於3.0伏的標稱電壓,更適合作集成電路電源。二氧化錳電池,就廣泛用於計算器,數碼相機、手表中。
鋰電池的選購方法
1、有沒有標示明確容量。無明確標示容量(如1000mAh或1000毫安培小時)的電池很有可能就是使用劣質電池或回收電池。市場上充斥的許多廉價的電池,就是使用回收電池心做的,價格雖然便宜,但是壽命短、品質不穩定,使用不慎可能會損壞手機。
2、有沒有保證待機時間。待機時間即電池裝入手機後到下壹次充電的連續使用時間。壹般市場上銷售的電池都無法對顧客保證待機時間,這是因為電池品質不穩定的關系,許多廉價的電池因為是使用品質不良的電池心,所以待機時間很短 。
3、是否加裝安全保護電路板。無保護電路板,則鋰電池就有變形、漏液、爆炸的危險。在惡性削價競爭下,各家尋求更低價位的保護電路板,或者根本省略了這個裝置,使得市面上充斥著有爆炸危險的鋰電池。
鋰電池的保存
1、鋰原電池自放電很低,可保存3年之久,在冷藏的條件下保存,效果會更好。將鋰原電池存放在低溫的地方,不失是壹個好方法。鋰離子電池在20℃下可儲存半年以上,這是由於它的自放電率很低,而且大部分容量可以恢復。
2、鋰電池存在的自放電現象,如果電池電壓在3.6V以下長時間保存,會導致電池過放電而破壞電池內部結構,減少電池壽命。因此長期保存的鋰電池應當每3~6個月補電壹次,即充電到電壓為3.8~3.9V(鋰電池最佳儲存電壓為3.85V左右)為宜,不宜充滿。
3、鋰電池的應用溫度範圍很廣,在北方的冬天室外,仍然可以使用,但容量會降低很多,如果回到室溫的條件下,容量又可以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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