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適用5%至35%的超額累進稅率。這意味著稅率會根據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的不同級距而變化,稅率的級距分為五級,最低級別的稅率為5%,最高可達35%。具體的稅率應用取決於個體工商戶壹年內的收入情況,稅務機關會根據這些級距來確定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額。這種累進稅率體系旨在對不同收入水平的納稅人實施差別化的稅收政策,以體現稅收的公平性。
個體工商戶稅收分類:
1、營業稅:適用於提供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個體工商戶;
2、增值稅:適用於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等;
3、企業所得稅:按照個體工商戶的收入減除成本費用後的凈利潤征收;
4、個人所得稅:適用於個體工商戶從事生產、經營所得的所得稅;
5、城市維護建設稅:根據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的金額計算征收;
6、教育費附加:按照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的金額的壹定比例征收;
7、地方教育附加:與教育費附加類似,也是按照稅額的壹定比例征收;
8、房產稅:個體工商戶擁有的房產需要繳納的稅費;
9、土地使用稅:個體工商戶使用土地面積計算征收的稅費;
10、印花稅:根據簽訂的經濟合同、財產權利轉移書證等征收的稅費。
綜上所述,個體工商戶稅率根據收入水平的不同級距而變化,最低為5%,最高可達35%,以實現稅收的公平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壹、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超額累進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稅率表附後)。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稿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並按應納稅額減征百分之三十。
四、勞務報酬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對勞務報酬所得壹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實行加成征收,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五、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