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替他人寫文章叫代筆。
代筆,顧名思義,就是代替別人寫東西。代筆指替別人寫,又稱代寫。在某些場合會出現代筆的情形,如出現被代筆的人不識字、年齡尚小、殘疾等無法親筆的狀況,授權別人代筆。
比較常見的代寫服務有代寫春聯、書信、回憶錄、傳記、家族史、企業發展史等;同時,也存在壹些頗具爭議的代筆行當,比如:代寫年終總結、代寫個人博客等。此外,還有壹些代寫行為涉及法律問題,如代寫欠條,代寫遺囑、訴狀等。
擴展資料:
讓人代筆在我國古代就有記載,據說古代皇帝有的聖旨就是大臣代寫的,壹般古代聖旨分兩種:聖旨開頭是“昭曰”,是由皇帝口述旁人代寫的,而開頭為“制曰”是由皇帝親手所寫的。正德二年,楊廷和正式進入內閣,幫整天玩耍的皇帝代寫文書,當時的聖旨就大都出自於他的手筆。
代寫代筆是隨著社會經濟、企業發展所產生的新興服務行業,基於企業對宣傳及企業文化不斷需求的產物。在歐美發達地區,這種工作模式非常流行,即專業人做專業事,最大化的優化資源配置,以最小成本得到企業最好的效益。在國內壹些咨詢公司也開展類似服務,即代寫代筆公司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代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