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涵蓋了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這六項扣除。這些扣除項目是為了減輕納稅人因教育、醫療、住房和贍養老人等方面的個人負擔。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納稅人可以根據規定標準在稅前扣除這些費用,從而降低應納稅額,實現稅負的公平性。這些專項附加扣除項目體現了稅法對個人不同負擔的考慮,使得個人所得稅更加符合其基本原理,有助於實現稅制的公平。
個稅的專項附加扣除項目:
1、子女教育支出扣除:包括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義務教育至高等教育階段的教育支出;
2、繼續教育支出扣除:涉及個人參加學歷(學位)繼續教育和非學歷繼續教育支出;
3、大病醫療支出扣除:指納稅人本人或者其直系親屬的大額醫療費用支出;
4、住房貸款利息扣除:指購買首套住房所發生的貸款利息支出;
5、住房租金扣除:適用於未擁有住房的納稅人支付的住房租金支出;
6、贍養老人支出扣除:指納稅人贍養60歲以上老年直系親屬的支出。
綜上所述,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通過包含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六大類費用的稅前扣除,旨在減輕納稅人在教育、醫療、住房和養老等方面的經濟壓力,確保稅收體系的公平性,體現了稅法對個人生活負擔的細致關懷,同時促進了個人所得稅制度的合理化和公平性。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
第二條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在納稅人本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得結轉以後年度扣除。
本辦法所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