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6年(嘉祐元年),虛歲二十壹的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翌年,他參加了禮部的考試,以壹篇《刑賞忠厚之至論》獲得主考官歐陽修的賞識,卻因歐陽修誤認為是自己的弟子曾鞏所作,為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
1061年(嘉祐六年),蘇軾應中制科考試,即通常所謂的“三年京察”,入第三等,為“百年第壹”,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後逢其父於汴京病故,丁憂扶喪歸裏。1069年(熙寧二年)服滿還朝,仍授本職。他入朝為官之時,正是北宋開始出現政治危機的時候,繁榮的背後隱藏著危機,此時神宗即位,任用王安石支持變法。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當初賞識他的恩師歐陽修在內,因在新法的施行上與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被迫離京。朝野舊雨雕零,蘇軾眼中所見,已不是他二十歲時所見的 “平和世界”。
蘇軾因在返京的途中見到新法對普通老百姓的損害,又因其政治思想保守,很不同意參知政事王安石的做法,認為新法不能便民,便上書反對。這樣做的壹個結果,便是像他的那些被迫離京的師友壹樣,不容於朝廷。於是蘇軾自求外放,調任杭州通判。從此,蘇軾終其壹生都對王安石等變法派存有某種誤解。
蘇軾在杭州待了三年,任滿後,被調往密州(今山東諸城)、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政績顯赫,深得民心。
這樣持續了大概十年,蘇軾遇到了生平第壹禍事。當時有人(李定等人)故意把他的詩句扭曲,以諷刺新法為名大做文章。1079年(元豐二年),蘇軾到任湖州還不到三個月,就因為作詩諷刺新法,網織“文字毀謗君相”的網羅罪名,被捕入獄,史稱“烏臺詩案”。
蘇軾坐牢103天,幾次瀕臨被砍頭的境地。幸虧北宋在太祖趙匡胤年間即定下不殺士大夫的國策,蘇軾才算躲過壹劫。
出獄以後,蘇軾被降職為黃州(今湖北黃岡市)團練副使(相當於現代民間的自衛隊副隊長)。這個職位相當低微,並無實權,而此時蘇軾經此壹役已變得心灰意冷,蘇軾到任後,心情郁悶,曾多次到黃州城外的赤鼻磯遊覽,寫下了《赤壁賦》《後赤壁賦》和《念奴嬌·赤壁懷古》等千古名作,以此來寄托他謫居時的思想感情。於公余便帶領家人開墾城東的壹塊坡地,種田幫補生計。“東坡居士”的別號便是他在這時起的。
宋神宗(1084年元豐七年),蘇軾離開黃州,奉詔赴汝州就任。由於長途跋涉,旅途勞頓,蘇軾的幼兒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遙遠,且路費已盡,再加上喪子之痛,蘇軾便上書朝廷,請求暫時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後被批準。當他準備南返常州時,神宗駕崩。
年幼的哲宗即位,高太後聽政,以王安石為首新黨被打壓,司馬光重新被啟用為相 蘇軾。蘇軾復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東蓬萊)。四個月後,以禮部郎中被召還朝。在朝半月,升起居舍人,三個月後,升中書舍人,不久又升翰林學士知制誥(為皇帝起草詔書的秘書,三品),知禮部貢舉。
當蘇軾看到新興勢力拼命壓制王安石集團的人物及盡廢新法後,認為其與所謂“王黨”不過壹丘之貉,再次向皇帝提出諫議。
他對舊黨執政後,暴露出的腐敗現象進行了抨擊,由此,他又引起了保守勢力的極力反對,於是又遭誣告陷害。
蘇軾至此是既不能容於新黨,又不能見諒於舊黨,因而再度自求外調。他以龍圖閣學士的身份,再次到闊別了十六年的杭州當太守。蘇軾在杭州修了壹項重大的水利建設,疏浚西湖,用挖出的泥在西湖旁邊築了壹道堤壩,也就是著名的“蘇堤”。
蘇軾在杭州過得很愜意,自比唐代的白居易。但1091年(元祐六年),他又被召回朝。但不久又因為政見不合,外放潁州。 1093年(元祐八年)高太後去世,哲宗執政,新黨再度執政,第二年6月,別為寧遠軍節度副使,再次被貶至惠陽(今廣東惠州市)。,蘇軾又被再貶至更遠的儋州(昌化軍,今海南)。據說在宋朝,放逐海南是僅比滿門抄斬罪輕壹等的處罰。後徽宗即位,調廉州安置、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1101年(元符三年)大赦,復任朝奉郎,北歸途中,於1101年7月26日(建中靖國元年七月二十八日)卒於常州(今屬江蘇)。葬於汝州郟城縣(今河南郟縣),享年六十六歲,禦賜謚號文忠(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