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查詢 - 沈陽市商品房銷(預)售管理辦法

沈陽市商品房銷(預)售管理辦法

第壹條 為加強商品房銷(預)售管理,保護購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房屋預先出售給購房人,由購房人支付定金(預付金)或房價款的行為。第三條 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實行商品房銷(預)售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和外埠來我市銷(預)售異地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以及實行商品房銷(預)售管理的單位和部門均須執行本辦法。第四條 市房產管理局是我市商品房銷(預)售的行政主管部門;新民市、遼中縣、法庫縣、康平縣房產管理部門是本行政區域內商品房銷(預)售的主管部門;市房地產市場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場辦)具體負責商品房銷(預)售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是:

(壹)審批並核發《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

(二)審核商品房銷(預)售面積;

(三)審批商品房銷(預)售信息的發布和傳播;

(四)辦理商品房交易手續;

(五)配合物價等有關部門對商品住宅價格實施管理;

(六)商品房銷(預)售合同管理;

(七)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查處商品房銷(預)售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第五條 銷(預)售商品房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已取得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

(二)持有經批準的商品房建設計劃;

(三)持開發建設項目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證書;

(四)持開發建設項目已繳納的各種稅費票據證明;

(五)持有開發項目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築工程開工報告書;

(六)已按政府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設計方案審定書進行全面施工建設,並提供有關證明及照片;

(七)提供書面投入開發建設總投資25%以上的銀行資金證明及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日期。

向境外銷(預)售商品房的,應同時提交向境外銷(預)售的批準文件。第六條 商品房銷(預)售實行許可證制度。銷(預)售商品房的企業,須持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證件、材料及預售方案到市場辦辦理審批手續,經審核符合在境內銷(預)售條件的,核發《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符合境外銷(預)售的,核發《商品房外銷(預)售許可證》;外埠來我市銷(預)售異地商品房的,核發《商品房銷(預)售臨時許可證》。

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向社會銷(預)售商品房屋。第七條 取得《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商品房外銷(預)售許可證》或《商品房銷(預)售臨時許可證》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在銷(預)售商品房前,到市場辦辦理商品房銷(預)售面積審核手續。第八條 商品房銷(預)售面積,依據有關規定計算。異型建築或公***(公用)面積分攤較復雜的工程項目須報市場辦確定計算方案。

經審定的商品房銷(預)售面積作為雙方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的依據。第九條 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轉讓投資額超過25%、尚未完工的開發項目屬整體銷售房屋行為,須辦理交易手續。第十條 銷(預)售商品房,購銷雙方應簽訂《商品房購銷合同》,並使用省建設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印的統壹合同文本,任何單位不得擅自印刷或復印使用。第十壹條 新聞媒介憑市場辦批準文件予以發布商品房銷(預)售廣告,並在廣告中標明批準文號。無批準文件不予發布商品房銷(預)售廣告。第十二條 商品房銷(預)售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但必須有書面委托書。

委托房地產經紀組織或經紀人代理時,應委托具有合法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或經紀人。第十三條 商品房銷(預)售價格實行政府定價和市場調節價兩種形式。

(壹)經市政府批準享受優惠政策的商品住宅銷(預)售價格由政府審定;

(二)其他商品房實行市場調節價。第十四條 實行政府定價的商品住宅由市物價局會同市房產局等有關部門***同審核、批準後執行。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房,由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確定價格,在銷(預)售前,將所定價格及有關資料報市物價局和市房產局備案。

按市場調節價銷(預)售商品房的樓層差價比率,可由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確定。第十五條 銷(預)售商品房的陽臺價格:

陽臺懸挑寬度為1.2米,銷售價格按常規計算;懸挑寬度超過1.2米的部分,封閉的陽臺每平方米銷售價格按70%計價,不封閉陽臺每平方米銷售價格按35%計價。